四川省南充市调高工伤待遇
发布日期: 2014.01.08
导读:问:南充地区20l5年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 答:请看《工伤赔偿标准》 答:1、目前工伤保险实行的是市级统筹。 2、不论是那一年,南充与成都的社平工资不同,因此,工伤赔偿标准不一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工伤人员的待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伤残1至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下同)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80元,增加伤残津贴后,月伤残津贴不足950元的,增加到950元。调整时间从2010年1月1日开始。
此外,伤残5至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140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调整对象:2009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不过2009年12月31日前已死亡或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人员除外,同时,本次待遇调整对象不含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人员。调整后,享受工伤待遇人员截至2010年1月1日仍在服刑、劳教、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工伤待遇。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工伤待遇。
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生活护理费暂按原规定标准领取。待各地2009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颁布后,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其月生活护理费分别调整为2009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75元。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后,工亡人员的配偶月抚恤金不足480元的,增加到480元;其他供养亲属月抚恤金不足460元的,增加到460元。
根据四川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调整为790元。
新一站向您推荐
-
君安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日常公共交通全覆盖,飞机/轮船/高铁,地铁/出租车...
- 出生满30天-85周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士
- 查看详情 ¥2.00
-
人保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 热门指数:
- 查看详情 出单时间:15分钟内出单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财富
-
旅行
-
交通
-
家财
-
-
平安健康铂金百万意外险
100万意外医疗,意外医疗不限医保,职业覆盖广 -
小医仙3号医疗险-100元起赔住院险
感冒发烧住院,疾病住院不限社保,意外医疗0免赔,可报销小额住院医疗 -
小蜜蜂6号综合意外险经典版
猝死保障,不限社保0免赔,最高30万保额 -
太保蓝医保(好医好药0免赔)长期医疗产品组合
享0元起赔,好医好药服务 -
小蜜蜂(无畏版)1-6类高危职业意外险
148元/年起,保额可选50万,个人/企业均可投保 -
华贵大麦2026A款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
可选失能收入损失保障
-
相关话题
热门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