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美亚“尊长无忧”中老年个人意外伤害保障计划(2024版)计划一
美亚“尊长无忧”中老年个人意外伤害保障计划(2024版)计划一
  • 意外医疗不限社保用药
  • 意外骨折重点保障
美亚保险
备案名称
美亚“尊长无忧”中老年个人意外伤害保障计划(2024版)计划一
承保年龄
50周岁-80周岁
保险期间
1年
最长等待期
7天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 电子发票
销量
2552
产品介绍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意外身故保障5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遇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按本合同保险单上所载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保险单生效时年龄在66周岁(含)及以上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保障明细页面对应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

意外伤残保障5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遇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伤残,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保监发[2014]6 号,标准编号为 JR/T 0083-2013,以下简称“评定标准”)中所列的伤残项目,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予该被保险人,该给付金额为按所致伤残根据评定标准评定的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保险单上所载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计算。

保险单生效时年龄在66周岁(含)及以上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保障明细页面对应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

 

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障5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以乘客身份(不包括该被保险人本人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操作人员或机组成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遭遇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或伤残,按主合同的保险责任给付后再按同等金额给付。

保险单生效时年龄在66周岁(含)及以上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保障明细页面对应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

意外医药补偿5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按如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1)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含意外医药费用、骨折物理治疗费用、骨折护具费用:
a.意外医药费用:被保险人于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进行必要治疗而在医院内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每次按免赔额100元,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的,理赔时赔付比例为90%;未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的,理赔时赔付比例为60%,每次意外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10000元(保险单生效时年龄在66周岁(含)及以上的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元)。实际的医药费用以当地政府核准的收费标准为限,范围包括医生诊断、处方、手术费、救护车费、住院费、药费、X光检查、护理、医疗用品等费用;
b.骨折物理治疗费用:被保险人于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致成骨折,导致其于意外事故发生日起180日内因该骨折而在医院内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推拿、按摩、针灸治疗费用,每次意外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1000元;
c.骨折护具费用:被保险人于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致成骨折,且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认为其有必要使用支具、拐杖或轮椅,导致其于意外事故发生日起180日内因此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支具、拐杖或轮椅的购置费用,每次意外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1000元;
上述意外医疗费用、骨折物理治疗费用或骨折护具费用, 累计不超过保单约定金额;
(2)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不含已从或应从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等其他途径取得补偿部分;
(3)不承保任何由中国大陆境内医院自主制定价格并在特定区域内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导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特需门诊、特需病区、国际医疗、干部病房的相关医疗服务。

保险单生效时年龄在66周岁(含)及以上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保障明细页面对应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但该保障项下骨折物理治疗费用和骨折护具费用适用的每次意外事故赔偿限额仍以保障明细页面对应所载限额为准。

骨折意外伤害保障5000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遇意外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导致《骨折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内列明的骨折,按上述表中所列的给付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保险单上所载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给付骨折意外伤害保险金。若同一意外事故导致同一骨的骨折,不论该骨发生一处或多处骨折,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骨折保险金。在对同一骨的骨折给付保险金后,对该骨的保险责任即终止。

保险单生效时年龄在66周岁(含)及以上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保障明细页面对应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

意外骨折住院定额给付保障700元/周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遇意外事故导致骨折并以该骨折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必须入住医院治疗,对该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周数,每周按700元给付意外骨折住院津贴:
(1)每次住院最长给付2周,同一意外骨折年度累计给付4周,每一保险年度总赔偿12周;
(2)住院周数指被保险人实际的住院治疗周数,住院满7天为1周(含首尾两日),不足1周不予给付。

个人账户资金损失保障2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被保险人遭遇下列事故,导致个人账户在向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或支付机构挂失前48小时内发生资金损失的,则对于其在自公安机关立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仍未追回的个人账户资金损失,按照免赔额0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约定以适用赔偿限额为限负责赔偿:
(1)上述承保个人账户或其信息在发生遗失、被复制、被盗窃或因遭受网络攻击发生遗失、被复制、被盗窃的情形后,未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他人通过银行柜台、自动柜台机(ATM)、电信网络进行盗刷或盗用;
(2)被保险人受胁迫将上述个人账户或其信息交由他人。

个人电信网络诈骗账户资金损失保障1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被保险人在等待期7天届满后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并通过金融机构或支付机构进行转账、汇款、支付操作,导致其个人账户因此发生的、且在自公安机关立案之日起至45天内仍未追回的个人账户资金损失。每次事故按照免赔额3000元,70%比例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约定以适用赔偿限额为限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日或自其成为本合同项下被保险人之日(两者以较后发生者为准)起适用合同约定的等待期,等待期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本合同时约定,在保险单中载明。在被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约定适用等待期的情形,其在等待期内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并通过金融机构或支付机构转账、汇款、支付导致其个人账户资金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可选保障
意外医疗运送和送返1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间内,于境内日常居住地或境内日常工作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之外遭遇意外事故,经保险公司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从医疗角度认定为有运送必要的,则将该被保险人送至当地或其他就近地区符合治疗条件的医院。经保险公司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从医疗角度认定为有送返必要的,则将该被保险人送返至其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或境内日常居住地或境内日常工作地。
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根据该被保险人身体状况或治疗需要,并参考医生建议,有权决定运送和送返手段和目的地。运送和送返手段包括配备专业医生、护士和必要的运输工具。运输工具可能包括空中救护机、救护车、普通民航班机、火车或其他适合的运输工具。 
运送和送返费用包括保险公司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安排的运输、运输途中医疗护理及医疗设备和用品之费用。运送和送返所需的费用经核实确认后直接支付给我们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费用总数最高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倘若实际费用超越该保险金额,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被保险人负责支付。

任何未经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批准并安排的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倘若在紧急医疗情况下,该被保险人出于某种原因无法通知保险公司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保险公司将有权根据您所选择的保险计划,以及在相同情况下由我们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提供或安排服务所需要的合理的费用进行赔偿。

保险单生效时年龄在66周岁(含)及以上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保障明细页面对应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

意外身故遗体送返5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境内日常居住地或境内日常工作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之外遭受意外事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
导致被保险人于三十天内身故,则保险公司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依当地实际情况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且将该被保险人之遗体或骨灰送返被保险人的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或境内日常居住地或境内日常工作地。 
遗体送返服务所需费用包括尸体防腐、保存、火化、运输及骨灰盒等材料和服务费用,经核实确认后直接支付给保险公司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费用总数最高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倘若实际费用超越该保险金额,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负责支付。

保险单生效时年龄在66周岁(含)及以上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保障明细页面对应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

意外骨折住院私人护理费用保障100元/天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遇意外事故导致骨折并以该骨折为直接且单独原因住院连续7天以上(含首尾两日),且该被保险人于住院期间接受由医院外的第三方护工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护工服务,则将依据该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实际接受护工服务的时间,按100元/天给付保险金,保险期间内累计最长给付不超过90天。

保险单生效时年龄在66周岁(含)及以上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保障明细页面对应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

意外骨折慰问探访费用保障2000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遇意外事故导致骨折并以该骨折为直接且单独原因住院连续七天以上(含首尾两日),将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补偿该被保险人的一名异地成年直系亲属因此前往被保险人所在地进行探访期间实际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交通费(如为机票、船票或火车票,则仅限经济舱、二等舱或二等座及以下票款)、住宿费和餐饮费,其中:

(1)交通费限额1000元,住宿费限额200元/天,餐饮费限额200元/天;66周岁(含)及以上的被保险人交通费限额500元,住宿费限额100元/天,餐饮费限额100元/天

(2)累计给付限额以保单约定为准。

保险单生效时年龄在66周岁(含)及以上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保障明细页面对应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

投保须知

 

1.为了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益,请在确认投保本保障计划前,仔细阅读理解保险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条款等)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规定。如有疑问,请致电:4008208858询问,并听取美亚保险客服人员的说明。请确保您对美亚保险客服人员的说明完全理解,没有异议。如未询问,则视同已经对合同内容完全理解并无异议。
2.本投保申请、保险条款、保险单、批单或批注(如有)及其它约定书(如有)均为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3.本保障计划投保成功后,美亚保险为投保人提供电子版本的保险单。
4.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且风险综合评级提示操作、战略、声誉和流动风险较小,具体偿付能力指标和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请查询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aig.com.cn。
5.保险合同项下应付保险费含适用的增值税。

注:投保须知第1条至第13条适用于本保障计划项下除“个人账户资金损失保障”和“个人电信网络诈骗账户资金损失保障”以外的其他保障项目。投保须知第14条至第27条适用于本保障计划项下所有保障项目,但另有注明的除外。

1.本保障计划仅承保被保险人于特定国家或地区发生的保险事故。

本保障计划所称的医院仅指位于特定国家或地区的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机构:

(1)拥有合法经营执照且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

(2)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向受伤者和患病者提供留院治疗和护理服务;

(3)有合法执业的医生和护士驻院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4)非主要作为精神病院、养老机构、康复医院、诊所、天然治疗所、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若医院处于中国大陆境内,则医院必须是经国家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

2.本保障计划项下所述的“特定国家或地区”:如仅投保必选保障,则指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台湾省、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如投保必选保障及可选保障,则指中国大陆境内、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包括台湾省。

3.本保障计划所称的医院不包括下列医院:1)位于北京市平谷区、房山区、怀柔区、密云县的任何医院;2)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承德市兴隆县的任何医院;3)河南省内黄县第二人民医院、内黄县人民医院、内黄县中医院、新乡市中医院、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河南许昌人民医院、河南西峡县中医院、河南濮阳县的任何医院、河南原阳县的任何医院、河南郏县的任何医院、河南省开封市的任何医院、焦作市的任何医院、商水县人民医院、新安县的任何医院、太康县中医院;4)山东省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生院、烟台市中医医院、栖霞市的任何医院、滨州市的任何医院、威海市(不含荣成市和乳山市)的任何医院、荣成市中医院、金乡县的任何医院,鱼台县的任何医院;5)四川省的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宜宾市的任何医院;6)吉林省长春市中心医院、四平市的任何医院;7)安徽省宿州中煤矿建总医院;8)甘肃省宁县人民医院;9)内蒙古赤峰市的任何医院。

4.对于任何被保险人,如美亚保险在本保障计划项下意外伤残保障项下已给付的保险金累计达到本保障计划项下意外身故保障所适用的保险金额,则美亚保险根据适用保险条款约定在本保障计划项下意外身故保障项下对该被保险人不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5.本保障计划项下意外医药补偿保障不承保任何由中国大陆境内医院自主制定价格并在特定区域内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导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特需门诊、特需病区、国际医疗、干部病房的相关医疗服务。

6.本保障计划项下意外医药补偿保障、骨折意外伤害保障、 意外骨折住院定额给付保障、意外骨折住院私人护理费用保障、意外骨折慰问探访费用保障所称的骨折是指由于意外事故单独且直接导致骨质的完整性及连续性的破坏且相应骨的完全中断,包括发生于椎体的压缩性骨折,但不包括骨的不完全断裂(如骨裂、裂缝骨折、青枝骨折、颅盖骨线形骨折)。前述保障不承保任何病理性骨折、疲劳性骨折或压力性骨折、因骨质疏松导致的骨折或关节替换。

7.本保障计划不承保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下列情形引起的,与之有关的,或可归因于之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或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且在责任认定中经国家有关部门机关认定须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或经国家有关部门机关裁判须承担赔偿责任的。

8.本保障计划项下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9.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自愿投保由美亚保险承保的多种综合保险(不包括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相同保险利益的,则美亚保险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并退还其它保险项下已收取的相应保险利益的保险费(仅限于“意外身故保障”、“意外伤残保障”、“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障”、“骨折意外伤害保障”、“意外骨折住院定额给付保障”、“意外骨折住院私人护理费用保障”和“意外骨折慰问探访费用保障”)。

10.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包括美亚保险若接受本投保申请后所签发保险单载明的生效日之前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已生效的保单或已提交投保申请的情形, 但不包括本次投保申请)的意外身故及意外伤残保障(不包括团体保险以及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障)的保险金额总计达到或超过人民币3,000,000元,则美亚保险不接受为该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障计划的申请,如已为其交纳保险费的,美亚保险将全额无息退还已收保险费。

11.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包括美亚保险若接受本投保申请后所签发保险单载明的生效日之前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已生效的保单或已提交投保申请的情形, 但不包括本次投保申请)的意外每日住院津贴、每日住院津贴保障及意外骨折住院定额给付保障(不包括团体保险)的每日住院保险金额总计达到或超过人民币500元,则美亚保险不接受为该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障计划的申请,如已为其交纳保险费的,美亚保险将全额无息退还已收保险费。

12.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作性质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十天内书面通知美亚保险。美亚保险有权根据变更后的职业或工作性质增加保险费或解除本合同。如解除本合同,美亚保险将按日计算应退还的未满期保险费

13.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本保障计划含以下增值服务:

(1)出院后上门护理服务: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事故导致本保障计划约定承保的骨折并以该骨折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入住医院治疗时,可获得出院后上门护理服务(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仅限2次)。出院后上门护理可选择:a)护工居家护理与生活照料,服务时长8小时*2次;b)护士居家专业护理,服务时长4小时*2次。详见服务使用说明。

(2)免费轮椅租赁服务: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事故导致本保障计划约定承保的骨折并以该骨折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入住医院治疗时,在出院后可获得免费轮椅租赁服务(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仅限1次),轮椅使用期间最长3个月。详见服务使用说明。

(3)意外骨折院内陪诊服务: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事故导致本保障计划约定承保的骨折并以该骨折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可获得意外骨折就医陪诊服务(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仅限1次,服务时长5小时),详见服务使用说明。

14.本产品由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保险”)承保,面向全国(不含港澳台)进行销售,本产品支持在线投保、核保、保单查询和报案等服务,您可以通过“美亚保险客户服务”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退保、批改和理赔等业务。目前美亚保险在上海、北京、广东省(含深圳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设有分支机构。美亚保险无分支机构的地区,可能无法向您提供及时的面对面线下服务,美亚保险将通过电话及互联网通道在线为您提供保单服务。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美亚保险客户服务热线400-820-8858。

15.本保障计划的保险单生效时年龄在66周岁(含)及以上的被保险人,其适用的保险金额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1)对于意外身故保障、意外伤残保障、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障、骨折意外伤害保障、意外医疗运送和送返(如选择投保)、意外身故遗体送返(如选择投保)、意外骨折住院私人护理费用保障(如选择投保)、意外骨折慰问探访费用保障(如选择投保),其适用的保险金额为保障明细页面对应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

(2)对于意外医药补偿保障,其适用的保险金额为保障明细页面对应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但该保障项下骨折物理治疗费用和骨折护具费用适用的每次意外事故赔偿限额仍以保障明细页面对应所载限额为准。

(3)其他保障项目适用的保险金额不变。

16.本保障计划的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生效日期为准。

17.本保计划每位拟投保人员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18.本保障计划仅承保符合约定投保资格的人员。如美亚保险在保险合同订立后或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现任何投保人员不符合约定投保资格的,则视为投保人故意未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19.计划项下被保险人的约定投保资格如下:

(1)职业类别为1类至3类,如投保人员工作涉及多个职业,则应以职业类别最高的职业为准;且

(2)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常住,且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正常生活的人员,中国大陆境内常住是指参保时的前一个自然年度内在中国大陆境内的居住时间累计达到或超过183天;且

(3)投保时未罹患恶性肿瘤、严重心脏病(中、重度心力衰竭,或急性心肌梗塞、或心功能三、四级,或冠状动脉搭桥术)、尿毒症、肝硬化、重大器官移植、脑卒中、阿尔茨海默症、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症、癫痫、认知功能障碍、抑郁症、双耳失聪、双目失明、有肢体一支及以上缺失(上至腕关节水平以上或下肢踝关节水平以上)、慢性酒精中毒、药物成瘾、精神或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且

(4)投保时不存在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形。

生活无法自理是指以下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无法独立完成两项及以上的情形。(i)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ii)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iii)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iv)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v)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vi)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20.本保障计划项下个人账户资金损失保障和个人电信网络诈骗账户资金损失保障承保的个人账户指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合法设立并开展业务的金融机构或支付机构所开立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金融机构或支付机构有关规定,已激活可正常使用的下列合法有效个人账户:

  1. 被保险人名下的存折、存单账户;
  2. 被保险人名下的下列银行卡账户:
  1. 被保险人名下的借记卡;
  2. 被保险人名下的信用卡主卡;
  3. 以被保险人为持卡人的信用卡附属卡;
  1. 被保险人名下的网银账户、手机银行账户;
  2. 被保险人名下开设在支付宝、财付通的账户。

21.本保障计划项下个人账户资金损失保障承保被保险人因遭受保险事故,导致个人账户在向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或支付机构挂失前48小时内发生的、自公安机关立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仍未追回的个人账户资金损失。

22.本保障计划项下个人电信网络诈骗账户资金损失保障承保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并通过金融机构或支付机构进行转账、汇款、支付操作,导致其个人账户因此发生的、且在自公安机关立案之日起至45天内仍未追回的个人账户资金损失。

23.本保障计划项下个人账户资金损失保障及个人电信网络诈骗账户资金损失保障在美亚保险支付被保险人任何赔款后,被保险人收到公安机关、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追回款项的,被保险人应当在收到追回款项七个工作日内通知美亚保险,并将美亚保险已经支付的赔款返还给美亚保险。在返还赔款前,被保险人不应使用被追回的款项。

24.本保障计划无犹豫期,生效后退保将产生扣费。本保障计划生效前投保人要求解除的,美亚保险将无息退还投保人已交付的全额保险费;本保障计划有效期内投保人要求解除的,本保障计划在美亚保险收到退保申请之日二十四时终止,对于效力终止时投保人已交付的当期保险费的未到期部分,美亚保险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退费比例计算应退还金额。

25.本保障计划不承保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成员,或非法从事毒品、核武器、生物或化学武器交易人员。

26.若美亚保险在本保障计划项下提供任何保险保障、利益或支付任何保险赔偿金会导致美亚保险违反联合国决议项下的任何制裁、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美国颁布的任何经济贸易制裁、法律法规时,则美亚保险在本保障计划项下不提供前述保险保障、利益,亦不支付前述保险赔偿金。

27.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声明与确认》、《重要提示》。

28.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声明与确认:

 1.本人兹申请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保险”)的上述保障计划,并声明以上陈述及各项细节属真实无讹。且没有隐瞒任何重大事实以影响美亚保险评估风险或接受本投保申请。

2.本人声明并确认已经就本保障计划投保事宜及保险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身故保险金额)征得各被保险人的同意。

3.本人确认: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保险合同规定,尤其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规定,并对美亚保险就保险合同的内容说明和提示完全理解,没有异议,申请投保。本人知晓所有保险责任均以保险合同所载为准。

4.本人同意本投保申请将会构成投保人与美亚保险所签署的保险合同的依据,若未能披露与本保障计划相关之重大事实(包括但不限于是否符合本投保申请所载的投保条件)将可能导致美亚保险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生效日期以保险单所载生效日期为准,美亚保险承担保险责任须以投保人交付约定保险费并经美亚保险同意承保为前提。

5.本人明白:如任何被保险人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包括美亚保险若接受本投保申请后所签发保险单载明的生效日之前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已生效的保单或已提交投保申请的情形, 但不包括本次投保申请)的意外身故及意外伤残保障(不包括团体保险以及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障)的保险金额总计达到或超过人民币3,000,000元,则为该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障计划的申请无效;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已经投保(包括美亚保险若接受本投保申请后所签发保险单载明的生效日之前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已生效的保单或已提交投保申请的情形, 但不包括本次投保申请)的意外每日住院津贴每日住院津贴保障及意外骨折住院定额给付保障(不包括团体保险)的每日住院保险金额总计达到或超过人民币500元,则为该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障计划的申请无效。

6.本人明白:因履行保险合同或其附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所涉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向美亚保险签发保险合同的分支机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本人确认已阅读并理解美亚保险在官网发布的隐私政策(https://www.aig.com.cn/individuals/privacy-notice),并自愿同意美亚保险根据该隐私政策处理(包括不限于收集、使用、向境内外第三方提供)我/我们(即本人和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该信息无论是从本投保申请还是其他地方获得),以实现该隐私政策中“我们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项下所述的目的。

本人理解,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美亚保险在某些规定的情形下处理个人信息应当获得我/我们的单独同意。为此,本人通过点击下方的按钮,确认单独同意在下述情形下处理我/我们的个人信息。本人确认,如果本人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被保险人点击下方相应的按钮,本人(1)作为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单独同意美亚保险在下列情形处理该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或(2)已向其父母或监护人提供了美亚保险的隐私政策,并获得了其就美亚保险在下述情形下根据隐私政策处理该未成年被保险人个人信息的有效同意(包括单独同意)。如果本人为其他被保险人点击了下方相应的按钮,本人已经(1)向该被保险人提供了美亚保险的隐私政策,并(2)向该被保险人获得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所要求的、就美亚保险在下述情形下根据隐私政策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效同意(包括单独同意)。

本人理解,我/我们的同意必须自愿给予。但如果不作出此类同意,美亚保险可能无法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或产品,因为此类个人信息以及下文所述的具体处理活动是美亚保险提供本保障计划项下服务和产品所必需的。

(1)由美亚保险处理我/我们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含有美亚保险隐私政策中“我们收集并持有的个人信息”项下所述的敏感个人信息),用于美亚保险隐私政策中“我们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项下所述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2)我/我们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美亚保险披露或提供给美亚保险隐私政策中“个人信息的分享方”项下所述的第三方。

3)我/我们的个人信息可能会根据美亚保险隐私政策中“个人信息处理地点”项下所述在中国境外处理,并提供给隐私政策中“个人信息的分享方”项下所述中国境外的接收方。

如果本人提供了其他个人的个人信息,本人确认已向其他个人提供了美亚保险的隐私政策,并获得了其就美亚保险根据隐私政策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效同意。所述同意包括在处理其敏感个人信息、向第三方披露其个人信息、向中国境外接收方提供其个人信息以及在中国境外处理其个人信息方面的单独同意。

29.保单服务:

【发票须知】

1.本保障计划提供电子普票或者纸质发票,请关注“美亚保险客户服务”小程序在线申请。

2.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纸质发票在申请后7-14个工作日内寄送,使用到付方式邮寄

3.对于开具纸质发票的保单,在发生退保时,须将发票原件交回保险公司,并由投保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快递费用。

【理赔须知】

1.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美亚保险客服热线400-820-8858)。

2.资料提交:请关注“美亚保险客户服务”在线申请,根据保险事故类型和申请金额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资料。

3.理赔审核:美亚保险在收到完整索赔资料的前提下,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并于作出核定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如遇复杂情形,可将核定期限延展至30日。

4.结案支付:美亚保险将理赔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受益人/投保人,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将及时支付保险金。

5.注意事项:美亚保险提供线上渠道供客户提交理赔申请和上传理赔资料。请妥善保管好理赔/索赔资料原件,美亚保险保留要求提供理赔/索赔资料原件的权利。

【电子保单】

本保障计划仅提供电子版本的保险单,根据预留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版本的保险单,投保人可关注“美亚保险客户服务”查询及下载电子保单。

【保费支付方式】

投保人将会以电子方式支付保险费,具体以投保支付环节的约定为准。

条款告知书
售后服务

 

 

三步理赔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理赔流程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30576

 

 

STEP1:理赔报案

方法一:登录http://www.xyz.cn/u/onlinereport.do?xcase=unLoginReportClaims提交申请。

方法二:登录“新一站保险”App,“新一站保险”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

方法三:拨打新一站客服热线:400-667-5599,提交申请。

 

STEP2:提交资料

按照新一站提供的理赔材料清单准备材料,并按要求提交。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理赔小贴士

 

Q:如何查看理赔进度?
A:您通过新一站申请的理赔,可以登录
http://www.xyz.cn/help/chaxun.html#cs或者通过“新一站保险”App实时查看理赔进度。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受益人的变更。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保全流程

 

STEP1:联系在线客服,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变更原因和需要修改的信息。


STEP2:新一站会通过邮件给您发送保全申请书,并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填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新一站。


STEP4:新一站会协助您将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并全程跟进直至完成保全。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保全小贴士

 

Q:多长时间能修改完成?若在修改完成之前出险怎么办?
A:不同保险公司由于审核流程不同,时效性也有较大差异,一般资料齐全10日内(休息日顺延)完成。新一站会全力为您跟进,争取尽快完成保单修改。
若在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办理完成前出险了,您可以正常申请理赔。

 

 

退保

 

保单生效前,本产品支持退保。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退保流程

 

STEP1:登录http://www.xyz.cn/surrender/report填写退保申请,上传申请材料。


STEP2:资料齐全,审核无误,一般1日内(休息日顺延)可完成退保。


STEP3:退保后,新一站在1日内(休息日顺延),将您实际支付的金额退还至您的支付账号,到账时间受银行处理时间限制。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退保小贴士

 

Q:我的保单已经生效了,还能退保吗?
A:保险公司可能会额外收取退保手续费,不建议您退保,有一份保障有备无患。如需帮助,欢迎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400-667-5599。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可在投保过程中勾选需要发票。发票将于投保成功后,15日内(休息日顺延)提供,可在会员中心-订单详情页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