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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选保障 | ||
| 意外身故/伤残 | 1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保单列明的承保区域内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若因该次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被保险人发生《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公司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终止。 |
| 意外医疗(绝对免赔0元后按80%赔付) | 1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对于每次事故的医疗费用,按保险单约定的给付范围、免赔额及给付比例,在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内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医疗费用限医保范围内) |
| 急性病身故 | 1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突发急性病,并在发病之日起三十日(或约定的时间)内因该急性病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 急性病住院津贴 | 10元/天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突发急性病,并在发病之日起五日内(含)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按保险单约定的日津贴金额给付住院津贴。累计达到180天,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 |
| 意外每日住院津贴(30天为限) | 100元/天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按保险单约定的日津贴金额给付住院津贴。累计达到30天,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 |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免责说明】本产品不承担因免责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责任免除”部分。
【保额说明】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本产品(包含一个或多个计划)同一保险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1. 所有的保险责任及条款均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正式保险合同之相应条款为准。
2. 本产品承保年龄为1-79周岁(含1、79周岁)。61至79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意外身故、残疾保障”、“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障”、“急性病身故保障”、“自驾车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额为上表所载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3. 在同一保险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投保同一产品(包括同一产品的同一计划或不同计划)限投保一份,如果投保了多份同一计划,以最先投保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如果投保了多份不同计划,以意外伤害保额最高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
4. 按中国保监会规定,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10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若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超过上述规定,则以上述规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5. 本保险计划承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区(不包括在中国香港、台湾和澳门)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6. 本产品不承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如江河漂流)、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等高风险运动。
7. 本产品可扩展承保市内旅行。
8. 被保险人故意做出的危险性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危险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听从导游、领队、教练或现场安全人员的要求及劝阻;违反景区或当地的警示/禁令标示;违规进入国家或当地政府明令禁止的线路或地区等。
9. 本保险产品不承保包机及包船业务(包机及包船业务定义为人数超过150人乘坐的单架飞机或单艘游船业务)。
10. 本保险计划项下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门诊治疗者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九十日止。
11. 本产品急性病身故保障等待期为0天。
12.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突发急性病,并在发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因该急性病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 保险条款
- 1、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条款注册号:C00001432312021122029293
- 2、附加短期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互联网)条款C00001432522021122028683
- 3、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互联网)条款-太平洋产险注册号:C00001432522021122437143
- 4、附加急性病住院津贴保险(互联网)条款注册号:C00001432522021122028373
- 费率表
- 责任免除条款
- 客户告知书
三步理赔
理赔流程
STEP1:理赔报案
点击链接:https://www.bxy18.com 进行报案。
STEP2:提交材料
根据链接指引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的变更。
保全流程
STEP1:点击链接:https://m.lifeinspower.com/front?platform=2申请操作。
STEP2:退保后,保险公司在1-3日内(休息日顺延),将您实际支付的金额退还至您的支付账号,到账时间受银行处理时间限制。
退保
保单生效前,本产品支持退保。
退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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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登录https://m.lifeinspower.com/front?platform=2,填写退保申请,上传申请材料。
STEP2:资料齐全,审核无误,一般1日内(休息日顺延)可完成退保。
STEP3:退保后,新一站在1日内(休息日顺延),将您实际支付的金额退还至您的支付账号,到账时间受银行处理时间限制。
退保小贴士
Q:我的保单已经生效了,还能退保吗?
A: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退保损失,不建议您退保,有一份保障有备无患。如需帮助,欢迎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400-667-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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