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感冒发烧住院
- 疾病住院不限社保
- 意外医疗0免赔

- 电子保单
- 电子发票








| 必选保障 | ||
| 意外身故、残疾 | 1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伤残的,保险公司按国家现行伤残鉴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 意外医疗 | 1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或者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就被保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90天(除另有约定外)内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按约定给付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限于社保范围内,0免赔,100%赔付;若未经社保报销,则按50%赔付) |
| 疾病住院医疗 | 1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人自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并在等待期后因罹患疾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或者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公对被保险人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实际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免赔额后,按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补偿被保险人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1、医疗费用不限社保,经社保报销80%赔付,未经社保报销50%赔付;2、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3、51周岁(含)-55周岁的被保险人的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000元;56周岁(含)-60周岁的被保险人的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3000元;4、疾病等待期90天) |
| 救护车费用 | 800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本附加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事故,对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时起6小时内实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救护车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给付保险金。救护车费用不包括医生诊疗费、医药费、担架费和转院时发生的费用。(无免赔额,赔付比例100%) |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免责说明】本产品不承担因免责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责任免除”部分。
【保额说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本产品(包含一个或多个计划)同一保险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1. 本产品保障区域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士不支持投保;仅限1-3类职业人员投保(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险职业等级分类表》为准),对于1-3类职业外的人群投保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 计划一和计划二承保年龄范围为30天-60周岁,计划三承保年龄范围为30天-50周岁(含)。
3. 鉴于被保险人已同意投保,保险公司已获得在本保单责任范围内调查本保单被保险人的医学报告、病历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授权。
4. 本产品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限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每次事故无免赔额。扣除已经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途径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100%赔付,若未经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则按50%赔付。
5. 本产品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等待期为本保险生效日起90日。若被保险人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续保本产品“小医仙”,续保后无等待期。若被保险人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住院保”或类似产品,保单到期前在我司续保的,则不视作续保。为避免理赔时出现纠纷,被保险人应在理赔时协助提供往年保单,以便保险公司确认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6. 本产品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内的医疗费用包括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及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医疗费用:
1)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
2)若被保险人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社保内外医疗费用给付比例均为80%;若被保险人未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社保内外医疗费用给付比例统一为50%。
3)赔偿限额约定:51周岁(含)-55周岁的被保险人的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000元;56周岁(含)-60周岁(含)的被保险人的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3000元。
7. 本产品因遭受意外伤害产生的救护车费用,无免赔额,赔付比例100%。
8. 本保单约定的医疗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本保险产品意外伤害医疗和疾病住院医疗不承担医疗费用和津贴给付责任的医疗机构为:1)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所有医院;2)天津市的滨海、静海地区所有医院;3)辽宁省的铁岭市所有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0五医院;4)吉林省的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中医院、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平市中医医院、四平市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5)内蒙古赤峰肿瘤医院;6)河北省的青县、青龙县、东光县、廊坊市固安县所有医院、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7)河南省的信阳市、开封市、新乡市、焦作市所有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洛阳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二中医院、洛阳东方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洛阳市新安县人民医院、郑州市中牟县中医院;8)山东省的禹城市、栖霞市、潍坊市高密县的所有医院、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医院、滨州市中心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莱阳市中医医院、济宁市金乡县人民医院;9)四川省的宜宾市所有医院、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10)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中医院;
9.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具体的保险责任、范围与条件以本保险凭证的约定为准;本保险凭证未尽事宜,以本保险凭证所附条款的规定为准。
10. 根据监管《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90号)文件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总额(不含航空意外伤害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将按照以下规定给付:
(1)不满10周岁,给付总额不超过RMB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给付总额不超过RMB50万元。
11. 以下情形,本产品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1)本产品不承担疾病住院医疗责任的特定疾病为腺样体肥大、脊椎疾病(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膨出/移位/滑脱)、腹股沟疝、鞘膜积液、痔疮(内痔、外痔、混合痔)。
(2)本保单不承担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及其严重并发症或后遗症、生理缺陷或残疾的治疗及康复,以及90天等待期内罹患的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发病时间以最早出现病症症状时间为准)。
(3)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未遭受外来伤害,而是由于自身身体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猝死、心脏骤停、呼吸衰竭、急性病突发等排除外来伤害的原因)导致的死亡或残疾不负责赔偿。
(4)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遭受的意外伤害。
(5)被保险人如在投保前或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6)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约定的内容,或保险合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保险公司应不承担或免除保险责任的各种情形下的损失、费用或责任,或保险人基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合同义务而享有的有权予以扣除、减少的部分,或保险合同载明的免赔额部分。
12.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保险方案所用条款约定中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
13. 同一被保险人同一保险期间内限购壹份,多买无效,且保险公司对多投保部分不承担保险责任。
14. 本产品提供住院专属护工、电话医生、中医舌诊及养生指导(家庭版)、医学检查/体检报告解读(家庭版)四项增值服务,具体使用流程请参考《服务手册》。
15. 若客户上一年度持有小医仙2号保单,投保本产品须重新健康告知并计算等待期。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 保险条款
- 1、个人疾病住院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注册编号:C00010832512024072203803
- 2、个人疾病住院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注册编号:C00010832322024072204673
- 费率表
- 责任免除条款
- 客户告知书
三步理赔
理赔流程
STEP1:理赔报案
点击链接:https://www.bxy18.com 进行报案。
STEP2:提交材料
根据链接指引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的变更。
保全流程
STEP1:点击链接:https://m.lifeinspower.com/front?platform=2。
STEP2:投保人输入姓名、证件号码、投保手机号码、接受手机验证码之后即可看到相应的保全变更项目,点击需要变更的保全项目之后,针对需要操作的订单进行对应的保全项目即可。
STEP3:新一站会进行协助,并全程跟进直至完成保全。
退保
保单生效前,本产品支持退保。
退保流程
退保流程
STEP1:登录https://m.lifeinspower.com/front?platform=2,填写退保申请,上传申请材料。
STEP2:资料齐全,审核无误,一般1日内(休息日顺延)可完成退保。
STEP3:退保后,新一站在1日内(休息日顺延),将您实际支付的金额退还至您的支付账号,到账时间受银行处理时间限制。
退保小贴士
Q:我的保单已经生效了,还能退保吗?
A: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退保损失,不建议您退保,有一份保障有备无患。如需帮助,欢迎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400-667-5599。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电子发票,请联系新一站在线客服申请或拨打客服热线400-667-5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