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疾病住院/意外医疗
- 校园内外全守护
- 3-25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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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选保障 | ||
| 学生意外身故、伤残 | 3万元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
| 疾病身故 | 5万元 | 保险期间内,且在本附加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的90天等待期届满以后,被保险人因遭受疾病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疾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2万元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90天等待期届满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含)以上的公立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患有本保险条款释义规定的第1款到第28款为2020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规范定义的28种重大疾病,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按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承担本保险条款重大疾病释义中的第29款到第100款列明的疾病) |
| 飞机意外身故、残疾 | 50万元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以“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给付事故对应的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事故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
| 火车意外身故、残疾 | 10万元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火车(包括铁路列车、地铁、轻轨)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以“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给付事故对应的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事故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
| 轮船意外身故、残疾 | 10万元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轮船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以“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给付事故对应的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事故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
| 汽车意外身故、残疾 | 10万元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以客运为目的)的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以“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给付事故对应的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事故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
| 意外伤害医疗(含门急诊及住院) | 1万元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含)以上的公立医院进行治疗,保险人就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扣除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按赔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继续承担保险金给付保险责任,除另有约定外,住院治疗者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止,门诊治疗者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十五日止(最高以保额为限)。 基础版,升级版:社保范围内赔付,每次事故经社保报销后扣除100元免赔额按照90%比例给付;未经社保报销,每次事故扣除100元免赔额按照70%比例给付。 优选版,豪华版:社保范围内赔付,无论是否经过社保报销,每次事故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照100%比例给付。 |
| 学生住院医疗(含意外、疾病) | 5万元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90日后因疾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含)以上的公立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对于其实际发生的必须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按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需且合理的床位费、手术费、药费等合理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基础版,升级版:社保范围内赔付,每次事故经社保报销后扣除100元免赔额按照90%比例给付;未经社保报销,每次事故扣除100元免赔额按照70%比例给付。 优选版,豪华版:社保范围内赔付,无论是否经过社保报销,每次事故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照100%比例给付。 |
|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 50元/天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含)以上的公立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天数,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额计算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一次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天数以三十天为限,当累计给付天数达到一百八十天时,本附加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每次事故免赔3天)。 |
| 意外伤害骨折 | 1000元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骨折和关节脱位类型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骨折或关节脱位类型之一的,且经医院X射线摄片证明的骨折或关节脱位,保险公司按该项骨折或关节脱位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骨折、关节脱位保险金额,承担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如被保险人的骨折或关节脱位类型不在《给付表》之列的,则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意外骨折、关节脱位保险金额时,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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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护车费用 | 1000元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性疾病需要使用120救护车的,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每次扣除0元免赔后,对于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实际支付的、必要的救护车费用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救护车费用保险金额为限(不含医生诊费、检查费、医药费、治疗费、担架费等其他费用)。 |
| 未成年人责任(只保至18周岁以下) | 1万元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本人为未成年人)因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监护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监护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费用,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每次事故0免赔;法律费用每次事故及累计事故赔偿限额为该项限额的20%) |
1. 投保人:本产品投保人为年满18-65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的自然人。
2. 被保险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年龄须为3-25周岁,超出该年龄范围投保无效。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学习的各类大学、高职(专科)、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全日制在册学生。
3. 份数限制: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每个被保险人限投1份,多投无效。
4. 既往症免责:因既往症及其并发症导致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其中,既往症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患有的已知或应该知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本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长期治疗未间断;医生已有明确诊断,治疗后症状未完全消失,有间断用药情况;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但症状明显且持续存在足以促使一般普通谨慎人士引起注意并寻求诊断、治疗或护理的症状。并发症指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偶然引起的另一种疾病或症状,且新引起的疾病或症状非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
5. 就诊医院:本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医疗就诊医院仅限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含)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a.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所有医院;b.江苏省的南通市所有医院;c.天津市的滨海、静海地区所有医院;d.辽宁省的铁岭市所有医院;e.吉林省的长春市、四平市所有医院;f.黑龙江省中医医院、鸡西市、黑河市所有医院;g.河南省的信阳市、焦作市、新乡市、开封市所有医院;h.山东省的禹城市、栖霞市所有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济宁市金乡县人民医院、鱼台县人民医院;i.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医院;j.四川省的宜宾市、内江市、雅安市所有医院。k.河北省保定市、三河市、青龙县、廊坊市、承德市所有医院。l.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所有医院。m.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就诊时请您前往符合前述条件的医院,在超出前述条件的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本合同保障范围,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6. 未成年人保额限制:根据原保监发【2015】90号文件:除航空意外死亡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任何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保险公司对于超出监管部门规定限额的保险金额不承担保险责任。
7. 未成年人投保规则:如本保险产品的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需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代为投保。
8. 本保险合同中平安产险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的赔偿规则如下: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接受治疗并结算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90%;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接受治疗并结算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70%;被保险人以未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70%。——基础版、升级版
本保险合同中平安产险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的赔偿规则如下: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接受治疗并结算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100%;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接受治疗并结算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100%;被保险人以未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100%。——优选版、豪华版
9. 本保险合同中平安产险学生住院医疗保险(互联网版)-意外和疾病住院的赔偿规则如下: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接受治疗并结算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90%;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接受治疗并结算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70%;被保险人以未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70%。——基础版、升级版
本保险合同中平安产险学生住院医疗保险(互联网版)-意外和疾病住院的赔偿规则如下: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接受治疗并结算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100%;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接受治疗并结算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100%;被保险人以未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100%。——优选版、豪华版
10. 等待期:本保险合同平安产险重大疾病保险(尊享版)(互联网版)-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等待期为90天,其中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发生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且续保本保险合同者均无等待期。本保险合同平安附加疾病身故或伤残保险-疾病身故的等待期为90天,其中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发生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且续保本保险合同者均无等待期。本保险合同平安产险学生住院医疗保险(互联网版)-意外和疾病住院的等待期为90天,其中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发生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且续保本保险合同者均无等待期。
11. 本保险合同平安产险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互联网版)-意外住院津贴的每日津贴为50元;每次事故中,保险人按照实际住院天数免赔3天后给付每日津贴,单次事故最长给付30天;累计给付以180天为限,当累计给付天数达到180天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基础版、升级版
本保险合同平安产险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互联网版)-意外住院津贴的每日津贴为100元;每次事故中,保险人按照实际住院天数免赔3天后给付每日津贴,单次事故最长给付30天;累计给付以180天为限,当累计给付天数达到180天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优选版、豪华版
12. 平安产险重大疾病保险(尊享版)(互联网版)-重大疾病保险承担保险条款释义规定的第1款到第28款为2020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规范定义的28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按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承担本保险条款重大疾病释义中的第29款到第100款列明的疾病)。
13. 平安附加未成年人责任保险:被保险人本人为未成年人;每次事故0免赔;法律费用每次事故及累计事故赔偿限额为该项限额的20%。对于被保险人年龄超过18周岁(含)的不承保本附加险。
14. 等待期豁免规则:被保险人若上一年度持有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承保的含疾病身故或重大疾病或疾病住院医疗责任的学平险有效保单,且该保单失效日期与本合同生效日期相差不超过1天(不满1天按同一天算),则“与上一年度保单相同保障责任”覆盖条款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无等待期;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须提供上述上一年度保单,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的,不适用该等待期豁免规则。
举例:若上年保单2025年8月31日到期,本产品最晚需2025年9月1日生效方可符合等待期豁免规则(最晚投保时间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
- 保险条款
- 小学童2号学平险保险条款注册号:C00001732312021121623113等
- 小学童2号学平险保险条款
- 费率表
- 责任免除条款
- 客户告知书
三步理赔
理赔流程
STEP1:理赔报案
点击链接:https://www.bxy18.com 进行报案。
STEP2:提交材料
根据链接指引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的变更。
保全流程
STEP1:点击链接:https://m.lifeinspower.com/front?platform=2。
STEP2:投保人输入姓名、证件号码、投保手机号码、接受手机验证码之后即可看到相应的保全变更项目,点击需要变更的保全项目之后,针对需要操作的订单进行对应的保全项目即可。
STEP3:新一站会进行协助,并全程跟进直至完成保全。
退保
保单生效前,本产品支持退保。
退保流程
退保流程
STEP1:登录https://m.lifeinspower.com/front?platform=2,填写退保申请,上传申请材料。
STEP2:资料齐全,审核无误,一般1日内(休息日顺延)可完成退保。
STEP3:退保后,新一站在1日内(休息日顺延),将您实际支付的金额退还至您的支付账号,到账时间受银行处理时间限制。
退保小贴士
Q:我的保单已经生效了,还能退保吗?
A: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退保损失,不建议您退保,有一份保障有备无患。如需帮助,欢迎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400-667-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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