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发布日期: 2015.12.05
导读:问:2015公积金调整最新政策 公积金贷款比例是多少 答:贷款利率从15年8月26号调整为第一套5年以下2.75 5年以上3.25 买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利率与第一套一样! 买二套改善型非普通住房 ,利率上调1.1倍为5年以下3.025 5年以上3.575!谢谢采纳!
问:201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调整吗 答:2015公积金贷款额度没有调整,但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一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申请的话,最高30万,有些地区能达到60万,具体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啊
问:2015年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怎么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在整个中国大陆都是统一的。5年期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是3.7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25号)文要求,经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第三届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同意部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
认定依据为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商品房购销合同、首付款发票(收据)、二手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发票,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并执行首套房的贷款利率。
认定依据为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个人信用报告、银行出具的原贷款结清证明、商品房购销合同、首付款发票(收据)、二手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发票,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三、对拥有1套住房并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
认定依据为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个人信用报告、银行出具的原贷款余额情况、商品房购销合同、首付款发票(收据)、二手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发票,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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