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部分城市试点推行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
发布日期: 2015.07.30
导读:2014年2月起,开始在平凉市、定西市、白银市会宁县试点推行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8月起,分级诊疗制度将在全省推行。初步确定县级医疗机构100个分级诊疗病种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个分级诊疗病种,并规定符合分级诊疗病种诊断的新农合患者原则上只能在参合地相应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私自越级转诊患者新农合资金原则上不予报销。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甘肃省新农合部分住院病种分级诊疗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从2014年2月起,开始在平凉市、定西市、白银市会宁县试点推行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此举是为了严格控制越级诊疗,鼓励新农合病人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医。8月起,分级诊疗制度将在全省推行。
《指导意见》根据全省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疾病谱排序分析数据,在充分征求试点地区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了县级医疗机构100个分级诊疗病种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个分级诊疗病种,并规定符合分级诊疗病种诊断的新农合患者原则上只能在参合地相应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私自越级转诊患者新农合资金原则上不予报销。
对纳入分级诊疗范围的病种,《指导意见》规定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和总额预付相结合的支付方式改革制度。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各个病种全省近三年平均费用情况,初步确定了各病种定额费用标准,并规定试点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各自的定额标准。患者实际发生费用若未达到定额标准,新农合资金将按照定额标准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参合患者只按照实际发生费用交纳自付部分费用;实际发生的费用若超出定额标准,超出部分全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新农合资金按照定额标准拨付补偿金,参合患者按照定额标准交纳自付部分费用。《指导意见》同时规定,试点地区新农合管理机构要按一定比例定期向各医疗机构预拨分级诊疗补偿周转金,每月结算,多退少补,年底决算。
为配合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指导意见》还要求试点地区要严格执行向上转诊制度,限制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到县外就诊,并鼓励上级医疗机构将康复期病人转至下一级医疗机构继续康复治疗;同时有效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制度,使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能够享受到上级医疗机构同等水平的医疗服务,实现“医生流动服务,病人本地就医”的目标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旅行
-
交通
-
家财
-
-
中国人保大护甲9号意外险(旗舰版)
最高150万意外身故伤残,最高50万猝死,不限社保范围 -
小医仙3号医疗险-100元起赔住院险
感冒发烧住院,疾病住院不限社保,意外医疗0免赔,可报销小额住院医疗 -
小蜜蜂(无畏版)1-6类高危职业意外险
148元/年起,保额可选50万,个人/企业均可投保 -
平安健康铂金百万意外险
100万意外医疗,意外医疗不限医保,职业覆盖广 -
太保蓝医保(好医好药0免赔)长期医疗产品组合
享0元起赔,好医好药服务 -
PICC小蜜蜂灵活用工意外险
支持其他关系人,1,4类职业可投,中、短期用工,可批量投保
-
热门资讯


选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