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监管动态 未成年人死亡保额限额10万元

未成年人死亡保额限额10万元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 发布日期: 2011.05.11

据新华社电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全国统一调整为10万元,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对于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每一份保险合同,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可以不计算在10万元的限额中。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合同、万能保险合同,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账户价值可以不计算在10万元的限额中。此外,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部分也可以不计算在10万元限额之中。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君安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君安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太平洋产险
日常公共交通全覆盖,飞机/轮船/高铁,地铁/出租车...
出生满30天-85周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士
查看详情 ¥2.00
人保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人保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人保财险
热门指数:
查看详情 出单时间:15分钟内出单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财富
  • 旅行
  • 交通
测测生活中有哪些风险
单位车辆险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