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双喜盈宝利两全保险分红型特色介绍
发布日期: 2015.09.18
导读:问:关于红双喜盈宝利两全保险分红型的问题 答:10天之内可全额退保,过了犹豫期,就没一点办法了!
问:新华保险红双喜盈宝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答:在10天犹豫期退没任何问题,过了犹豫期就会有较大损失,这些产品毫无意思,收益很差不见得能高过定期!
问:红双喜盈宝瑞两全保险(分红型)详细业务介绍 答:您好,恭喜您选择了红双喜这个产品,满期收益是最好的,建议中途不领取(就像定期取出算活期,不划算) 此类分红保险弥补银行定期理财的不足。 另2013年新华首创资产导向型产品——精选一号隆重推出,保底利率2.5%,已公布利率5.25%,敬请各位关注。
投保年龄:30天-74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
保险期限:
保险特点:
利益
保额分红保值增值,专家理财,收益坐享其成
保障
1、3、5倍多重身价保障,有效防范人生风险
灵活
5年满期领取,犹豫期后即可贷款,轻松实现资金周转
保险条款:
1.满期生存保险金
2.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3.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4.航空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5.一般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保险举例: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描述:
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本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或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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