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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选保障 | ||
| 意外身故 | 5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已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按原银保监会规定,除航空意外死亡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任何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保险公司对于超出中国银保监会规定限额的保险金额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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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伤残 | 10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残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
| 预防接种意外身故和残疾 | 2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经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本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疫苗后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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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空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 10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的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客运民航班机遭受交通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伤残的:
(1)身故,按航空航空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给付比例乘以航空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 意外医疗 | 20万元(每次事故限额4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在符合保险合同释义的医院诊断必须接受治疗的,对被保险人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后,每次事故按免赔额0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
挂号费限 500 元/次,床位费限 200 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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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烧烫伤意外医疗 | 3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意外烧烫伤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在符合保险合同释义的医院诊断必须接受治疗的,对被保险人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后,每次事故按免赔额0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
挂号费限 500 元/次,床位费限 200 元/天。
该保障责任累计给付不超过3万元,与意外医疗共用20万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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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食食物导致的医疗 | 2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意外误食异物并以该误食异物(其中“异物”指非可食性物体,包括不可食用的植物、动物。保险人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不予赔付,包括食用各种有毒动植物,例如河豚鱼、蟾蜍、织纹螺、有毒蘑菇。)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在符合保险合同释义的医院诊断必须接受治疗的,对被保险人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后,每次事故按免赔额0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 挂号费限 500 元/次,床位费限 200 元/天。
该保障责任累计给付不超过2万元,与意外医疗共用20万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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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救护车 | 5000元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主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后,需要安排救护车的,对于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实际支付的、必要的救护车费用,按照主保险合同的医疗费用赔付约定负责赔偿。 |
| 监护人责任险 | 1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承担监护义务的被监护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港澳台地区除外)造成第三者死亡伤残、第三者医疗费用、第三者财产损失(不含数码产品、金银首饰等)、法律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 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每次事故扣除500免赔后按照80%比例进行赔付。第三者医疗费用仅承保社保范围内的合理费用。对每次事故承担的法律费用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额的10%。 |
| 意外骨折/关节脱位保险金 | 5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在符合保险合同释义的医院诊断骨折或关节脱位的,根据骨折/关节脱位程度按条款约定比例赔付。 |
| 面部意外美容医疗 | 3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在符合保险合同释义的医院诊断必须接受治疗的,对被保险人因治疗意外导致的面部损伤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预防或修复疤痕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后,每次事故按免赔额0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 挂号费限 500 元/次,床位费限 200 元/天。 该保障责任累计给付不超过3000元,与意外医疗共用20万限额。 |
| 意外住院津贴 | 保单约定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在符合保险合同释义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的,按非寒暑假100元/天,寒暑假200元/天(寒假每年公历1月1日至2月28日,暑假每年公历7月1日至9月1日)。每次住院限30天保单年度累计不超过180天。 |
| 急性病身故保险金(含猝死) | 5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30天后被保险人突发疾病(平时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在急性症状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为猝死。)并自该疾病发病之时起的约定期间内因该疾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身故的,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突发疾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按原银保监会规定,除航空意外死亡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任何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保险公司对于超出中国银保监会规定限额的保险金额不承担保险责任。 |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1)意外住院及门急诊医疗、烧烫伤意外住院及门急诊医疗、误食异物导致住院及门急诊医疗:0 免赔,合理的医疗费用100%赔付;
(2)监护人责任险:含第三者死亡伤残、第三者医疗费用、第三者财产损失、法律费用,每次事故扣除500免赔后按照80%比例进行赔付。第三者医疗费用仅承保社保范围内的合理费用。对每次事故承担的法律费用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额的10%。
(3)意外骨折/关节脱位(高端版必选):按意外骨折/关节脱位部位比例给付;
(4)面部意外美容医疗(高端版必选):0免赔,合理的医疗费用100%赔付;
(5)意外住院津贴(高端版必选): 100元/天,其中寒暑假住院津贴200元/天,每次住院限30天,累计不超过180天。
以上责任均不保障美容、整容、康复、牙齿修复及与上述项目有关的费用。
(6)高端版挂号费限500元/次,床位费限200元/天。“挂号费”是指被保险人为获取医疗服务,在医院正式登记,或在医院建立就诊记录所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诊疗费、诊查费、诊金、管理费或任何其他在医院发生的由医生提供咨询、诊断、处方等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高端版的烧烫伤意外住院及门急诊医疗、误食异物导致住院及门急诊医疗、面部意外美容医疗保额与意外住院及门急诊医疗共用意外住院及门急诊医疗的限额。
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的T+1日零时。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 保险条款
- 中国平安小顽童7号少儿意外险保险条款注册号:C00001732312024062802603,注册号:C00001732522022072500061,注册号:C00001732522022072500081,注册号:C00001732312023040359553,注册号:C00001732322022070831811,注册号:C00001731922022081720843,注册号:C00001731922022011979323,注册号:C00001732322021121315963,注册号:C00001730912019122509301
- 中国平安小顽童7号少儿意外险保险条款
- 费率表
- 责任免除条款
- 保险公司告知书
- 客户告知书
三步理赔
理赔流程
STEP1:理赔报案
关注“保单助手”微信公众号,点击【个人中心】-【我的保单】-【查看保单】-【申请售后】
STEP2:提交资料
系统内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受益人的变更。
保全流程
STEP1:关注“保单助手”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
STEP2:点击菜单【个人中心】-【我的保单】-【查看保单】-【申请售后】,选择对应的保全项目。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完成后,保险公司会通知您保全结果。
退保
本产品支持退保。
退保流程
STEP1:关注“保单助手”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
STEP2:点击菜单【个人中心】-【我的保单】-【查看保单】-【申请售后】。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保险公司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金额,具体金额需保险公司核算。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可关注“保单助手”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个人中心】-【我的保单】-【查看保单】-【申请售后】,选择【申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