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保险集团公司可募集次级债 抵御风险能力提升
发布日期: 2013.05.16
导读:保监会22日消息称,拟将《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第五条修改为“保险集团公司募集次级债适用本办法”,以提高险企抵御风险的能力。本资讯围绕这一修改分析其可行性。
保监会22日发布消息称,拟将《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第五条修改为“保险集团公司募集次级债适用本办法”,以提高险企抵御风险的能力,并就此公开征求意见。原办法禁止保险集团公司募集次级债。
原管理办法于2011年10月19日公布施行,只允许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和外资独资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明确规定“保险集团公司不得募集次级债”。
近年来保险公司在资本压力之下,次级债融资规模连年上升。保监会数据显示,2009年-2011年获批保险公司次级债融资分别为145亿元、208.5亿元、577.5亿元,去年更是高达731亿元,同比增长26.6%。
业内人士预计,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到未来两年,一些保险公司进入给付高峰,同时资本压力较大的大型保险公司在去年已经获批发行大额次级债,还有险企受制于《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未偿付次级债本息额不得超过上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而不能发债,2013年次级债发债规模会较2012年有所收缩。
更多资讯请关注新一站保险网http://www.xyz.cn/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新一站优选户外运动保险
- 热门户外运动,意外/急性病医疗保障,24小时紧急救...
- 3周岁-65周岁;经常参与户外运动的活跃一族
- 查看详情 ¥3.00 起
-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4
- 50万保额,员工、实习生、短期工,含意外医疗、补贴
-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 查看详情 ¥61.0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