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研究与评论 2013年日本留学签证的特点

2013年日本留学签证的特点

发布日期: 2013.03.05

导读:按照惯例,由于日本入管局人手资金方面的局限性,在留审核阶段,一般主要以书面审核为主,多半不进行电话调查。对申请者本身或申请者经费支付人的相关调查一般由各使领馆进行。  但是,今年日本在第一审核阶段就加强了这方面的审核力度,一些地域的入管局更是投入大量...


2013年日本留学签证的特点

  自日本推出极具魅力的“30万留学生接收计划”起,赴日留学便开始全面升温。此项计划的推出,使留学生毕业后在日本停留时间由原来的180天延长到1年,就学签证全部转变为留学签证。那么,日本的留学签证的审核重点究竟在哪里呢?

  家庭经济支付力 成审查重点

  留学申请者的家庭经济支付能力更受重视。而经费支付人证明自身经济能力的相关公共机关出具的各类证明被严格审查。户籍为“六省市”(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的申请者的签证通过率仍高于地方省市的申请者。

  所以,建议留学申请者特别是户籍为六省市以外地域的留学申请者,其经费支付人的相关经济实力证明一定要符合一般的常识,尤其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整体水平,做到实事求是。

  如果违背一般的原则或常识,即使留学申请者本人具有再高的学历及语言水平,也可能拿不到签证。家庭经济支付能力从来都是各国留学签证审核的“重点”。

  语言能力水平 将作规范化要求

  以往申请赴日留学特别是读语言类学校的申请者,在赴日前的日语水平通常要求只要具备150-200的日语学时数即可。但是由于近年来屡次出现申请者赴日前所出具的日语学时证明与实际日语能力不相符的情况,加之国内一些语言培训机构受利益驱使,虚开学时证明的现象频发,失去了诚信度。鉴于上述情况,日本签证审核加强了这方面的力度。

  从近年的签证整体情况分析,从下一年度开始,除学时证明外,日本留学申请者将可能被明确要求提交日语水平测试机构出具的相应测试证明。除了日语能力水平测试(JPT)外,J.TEST考试(日本托业考试)将被更广泛地采用。因为相对于日语水平能力测试(JPT),该考试在考试时间上更利于学生选择。

  加强核查申请材料 是否真实

  日本签证一般分为两部分:首先必须取得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签发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简称“在留”),只有持有在留的申请者才有资格向各使领馆提交最终签证申请。按照惯例,由于日本入管局人手资金方面的局限性,在留审核阶段,一般主要以书面审核为主,多半不进行电话调查。对申请者本身或申请者经费支付人的相关调查一般由各使领馆进行。

  但是,今年日本在第一审核阶段就加强了这方面的审核力度,一些地域的入管局更是投入大量经费,雇佣大量翻译从日本对申请者或经费支付人直接进行相关调查。所以,在此提醒留学申请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提交与自身实际相符的申请材料是成功获取签证的保障。

  以往申请赴日留学特别是读语言类学校的申请者,在赴日前的日语水平通常要求只要具备150-200的日语学时数即可。但是由于近年来屡次出现申请者赴日前所出具的日语学时证明与实际日语能力不相符的情况,加之国内一些语言培训机构受利益驱使,虚开学时证明的现象频发,失去了诚信度。鉴于上述情况,日本签证审核加强了这方面的力度。

  从近年的签证整体情况分析,从下一年度开始,除学时证明外,日本留学申请者将可能被明确要求提交日语水平测试机构出具的相应测试证明。除了日语能力水平测试(JPT)外,J.TEST考试(日本托业考试)将被更广泛地采用。因为相对于日语水平能力测试(JPT),该考试在考试时间上更利于学生选择。

  加强核查申请材料 是否真实

  日本签证一般分为两部分:首先必须取得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签发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简称“在留”),只有持有在留的申请者才有资格向各使领馆提交最终签证申请。按照惯例,由于日本入管局人手资金方面的局限性,在留审核阶段,一般主要以书面审核为主,多半不进行电话调查。对申请者本身或申请者经费支付人的相关调查一般由各使领馆进行。

  但是,今年日本在第一审核阶段就加强了这方面的审核力度,一些地域的入管局更是投入大量经费,雇佣大量翻译从日本对申请者或经费支付人直接进行相关调查。所以,在此提醒留学申请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提交与自身实际相符的申请材料是成功获取签证的保障。

[查看更多请点击留学签证信息相关链接]

  出国签证常识大全 

  一、因公出国(境)组团常识

  1、什么是因公出国(境)?

  受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派遣,以执行公务为目的,出访时间、出访国家(地区)、出访路线等均有严格规定的非个人支付费用的出国(境)活动。

  2、因公与因私出国(境)有什么不同?

  (1)性质不同。因公出国(境)是由本单位派出,以执行公务为目的出国(境)。因私出国(境)是以前往外固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为目的出国(境)。

  (2)程序不同。因公出国(境)须先向本单位有出国(境)任务审批权的外事主管部门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在外时间、出访国家(地区)、出访路线、公务活动等事项,须严格遵守外事规定。因私出国(境)属个人行为,本人需到公安机关和有关驻华使领馆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在境外,自主决定活动内容,一切经费由个人承担。

  (3)办理证照机关不同。因公出国(境)证照由外交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海事局及其授权机构签发。因私出国(境)证照,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

  (4)身份不同。因公出国(境)是以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的身份在境外执行政治、外交、科学、教育、经贸、文化、体育等公务。因私出国(境)只代表本人,其在境外行为不代表任何他人、集体或单位。

  (略)

  出国签证小贴士

  1、什么是签证有效期?

  签证有效期指签发国准许签证持有者入境该国和从该国离境的时间期限。

  不同国家对签证有效期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分为“入境有效期”、“停留有效期”、“指定有效期”等。正确把握签证有效期的不同含义,是因公出国团组拟定公务活动、合理安排行程的重要因素。

  2、什么是入境有效期签证?

  入境有效期签证指在规定期限内入境有效的签证,也可以说是标明签证持有者入境该国最后截止日期的一种签证。如2006年6月20日签发的3个月有效期限的入境签证,签证持有者在2006年9月19日之前入境该国有效。如,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斯里兰卡、巴西、智利、阿根廷、秘鲁、南非、加拿大等国签发此类签证。

  3、什么是停留有效期签证?

  停留有效期签证指签发国在签证内容栏目中标明,某一段时间内允许签证持有者在该国停留天数的一种签证。如2006年6月20日至7月19日、停留时间为12天的签证,其规定的最晚入境日期应为7月7日,否则停留天数将少于12天。如,丹麦、比利时、西班牙、希腊、卢森堡等国签发此类签证。

  (略)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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