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2.02.16
导读:2009年10月30日,刘静被任职为乐爱金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法律责任人。
保监产险〔2009〕1137号
乐爱金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刘静担任法律责任人的请示》(乐爱金〔2009〕01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刘静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