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关于蔡庭谦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2.08.10
保监产险〔2012〕106号
安盟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盟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蔡庭谦任职资格的请示》(安盟保险〔2012〕2号)收悉。经审核,同意蔡庭谦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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