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18日电:昨天从天津市社保中心了解到,最近不少劳动者打来电话咨询,自己已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了,从现在起停缴的话,到退休时是否也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市社保中心有关人士表示,现行政策对缴费年限没有严格限制,对于参保人员来讲,不论缴费年限有多长,只要参保,就可得到应得的养老保险待遇,不同的只是缴费年限不同,其待遇相应有所差别而已。满15年只是划分能否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界限,而不是能否享受待遇的界限。但是,本市从2006年1月1日起改革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在职职工参保缴费年限作为计发养老金的基础参数。养老金与参保人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年龄的早晚直接挂钩,形成了“多工作、多缴费、多待遇”的激励缴费机制。 缴费满15年就可领养老金 本市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其缴费年限满15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根据本人1997年12月31日前的缴费年限再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因此,满15年只是划分能否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界限,而不是能否享受待遇的界限。 间断缴费影响退休后待遇 当前,一些职工认为缴费满15年后就可以不缴费了,这是不正确的,这样做会使自己的退休待遇受到影响。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 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退休后,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一规定,只是职工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前提条件。国家制定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充分体现了养老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激励作用和效率原则,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就越高。职工未达到退休年龄前如果间断缴费,直接影响退休后待遇。现行计发办法已经将缴费年限与养老金待遇紧密挂钩,间断缴费几年,其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比例就少几个百分点。特别是在五年过渡期间退休的有间断缴费现象的“中人”,由于间断缴费的原因,使得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都要相应下降。 三因素影响养老金待遇水平 缴费工资水平、缴费的连续性以及缴费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对养老金待遇高低均有影响,即缴费水平高、连续不中断、缴费年限长,则养老金待遇就高,反之则低。由此可见,如果缴够15年就不缴了,虽然能按月领取养老金,但由于缴费年限短、积累少,导致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都偏低,直接影响了自己的养老金水平。此外,从现在养老金增加的情况看,调整的幅度高低也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直接挂钩,如果缴费年限只有15年,那么在调整养老金待遇时始终都要受影响。 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 原基础性养老金计算是以职工退休时“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0%。现行的养老金计算办法对原基础性养老金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充分考虑了缴费长短的因素,实行“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发比例上不封顶,职工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计发比例就越高。如:缴费年限15年的,按15%计发,缴费年限30年的,按30%计发,以此类推。因此,缴费年限长,计算的比例就大,计算基础性养老金就多,从而基本养老金就高。 缴费额越高养老金就越高 现行办法把个人缴费的多少与基础养老金挂钩,以“全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计算基础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是以个人每年缴费额的多少确定的,缴费多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就高。因此,计算的养老金就高。同时,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是由历年缴费积累起来的,缴费额高、缴费时间长,储存额就多,养老金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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