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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

合伙经营投保一车,散伙后车出事故,是否赔付?
  分析结论:  《民法通则》第32条规定:投入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共有。本案中的保险标的显然是投入财产,合伙时虽由王某和刘某统一管理和使用,但其所有权仍归刘某。  《保险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
栏目:保险知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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