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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造成保险标受损,保险公司理应“原价”赔偿
第三者造成保险标受损,保险公司理应“原价”赔偿
栏目:保险知识汇总
“带病投保”身故遭拒赔 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保险公司
居民邱哨勤2009年9月份为自己投保了平安人寿智盈人生终身寿险,却不幸于同年12月去世。事后,邱家人要求保险公司理赔遭拒,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庭一审判决支持保险公司。保险专家表示,为避免因“带病投保”遭拒赔,消费者应诚信告知保险公司自己的健康状况,避免出现上述情况。
栏目:保险知识汇总
什么是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保险公司分为两大类型——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的性质:  保险合同是民商事合同中的一种,调整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
栏目:保险知识汇总
保险核赔与赔偿
  2010年4月,郭某丈夫起诉某保险公司要求给付保险金。同年5月,法院认为某保险公司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于收到给付保险金请求后及时作出核定,判决某保险公司败诉。  据此案例,结合保险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
栏目:保险互动专区
人寿保险的运作
  保险人的定价政策与预定给付保险金数额、管理费用和预定利润有关。预定保险金给付数额通过保险统计参照生命表确定。保险统计使用的数学方法有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生命表是一种显示平均余命(平均剩余寿命)的表格。通常,生命表仅考虑被保险人的年龄和性别。  保险...
栏目:保险工具
非足额保险合同
非足额保险合同又称低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小于财产实际价值的保险合同。这种情况的出现有三种原因:1.由于保险人的规定,藉以促使被保险人注意防范危险。2.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愿,藉以节省保险费。3.由于财产价值的上涨,而使财产的实际价值高于保险金额。在非足额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赔偿方式有两种:比例赔偿方式和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前者是按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后者不考虑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在保险金...
栏目:保险词条
保险合同当事人
保险合同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的。投保人和保险人是保险合同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是保险合同当事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另外,在保险合同中还存在两种关系人,这就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是以其财产、生命或者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受到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栏目:保险知识汇总
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合同的订立是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该合同得以产生的基础。《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一样,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也要通过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一)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在保险合同中,一般以投保人提交填写好的投保单为要约,...
栏目:保险知识汇总
保险合同的变更
保险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改变合同内容或主体的法律行为,即订立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某些情况的变化而对其内容进行的补充、修改或保单转让。
栏目:保险知识汇总
人身保险的概念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保险期满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为人的生命或身体。
栏目:保险知识汇总
财产保险的概念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栏目:保险知识汇总
法定保险准备金
1、法定保险准备金的定义法定保险准备金指保险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而从保费收入(即保险基金)中按期提取一定的资金。法定准备金和任意准备金相对应。任意准备金是根据保险人自身特定需要从保费收入中按期提取的资金。2、几种主要的法定责任准备金(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即为了履行下一年度或以后年度的保险责任而提存的用于赔款的准备金。(2)未决赔款准备金:是用于赔付已经发生但尚未赔付的损失的准备金。(3)保险总准备...
栏目:保险词条
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栏目:保险知识汇总
校车“双保险”岂能小觑
近来多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教训惨痛。而事故发生后所暴露出的“校车普遍投保不足”的问题,更是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栏目:保险知识汇总
保险代位求偿权
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之索赔求偿权的权利。“保险代位权是各国保险法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移转制度”。
栏目:保险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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