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产品包含以下条款,请在投保前仔细阅读。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复星保德信星福家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免责说明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2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