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电子保单
必选保障 | ||
意外事故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险金 | 100万元 | 若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烧伤或残疾,被保险人将获得一次性给付保险金。注:其中未成年人身故、残疾、烧伤的理赔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医药费用补偿 | 50万元 | 赔偿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而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注:未成年人医疗费用保额为40万元。 |
其中回国后医药费用 | 6万元 | 回国后被保险人仍需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赔付实际支出的医疗费。其中中草药医生和接骨医生费用每天每次不超过人民币100元,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保障额度包含在医疗费用补偿内。 |
慰问及探访费用 | 8000元 | 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身故或者连续住院十天以上,保险公司承担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探访的经济舱位机票或船票或火车票的票款以及合理的食宿费用。 |
每日住院津贴 | 3000元 | 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罹祸疾病而住院治疗,每天可获得100元/天的住院补贴,累计以30天为限。 |
旅行紧急手机费用 | 1500元 | 补偿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医疗救助、紧急医疗期间而实际支出的用于联系安盛旅行援助、或医疗服务机构、或通知亲属朋友及相关人员的移动电话通话费用。 |
24小时全球紧急救助服务 | 无限额 | 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遇重大意外事故或者疾病,保险公司全球紧急救援可安排运送被保险人至最近的有医疗治疗条件的医院进行治疗。 |
身故遗体送返及丧葬费用 | 无限额 | 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遇重大意外事故身故,保险公司全球紧急救援在得到家属授权后,协助家属将被保险人遗体运送回国并以保单限额为限承担丧葬费用。其中丧葬费用以1.6万元为限。 |
旅行者行李及随身财产 | 3万元 | 旅行期间随身的行李或财产被盗窃或抢劫的,或因其他第三方责任而遗失或意外损坏,保险公司以保险单约定的相应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该被保险人。每件/每套行李或物品赔偿限额为1000元。注:不明原因的遗失不属于承保范围。(包括手提电脑及手机) |
旅行行李延误 | 2000元 | 若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抵达预定目的地后,其随行托运的行李未在保险单所载时间内送抵,保险公司将以保险单上约定的相应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该被保险人。每8小时延误赔偿500元。 |
个人钱财遗失 | 3000元 | 以保险单上所载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钱财遭盗窃或抢劫的损失。注:不明原因的遗失不属于承保范围。 |
旅行证件遗失 | 1万元 | 被保险人因遭遇抢劫或盗窃而损失护照、旅行票据等旅行证件所产生的证件重置费用及相关交通、住宿费用。 |
旅行者信用卡遗失 | 8000元 | 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由于信用卡被盗窃、抢劫、抢夺或遗失而招致盗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保险单上载明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 |
旅行个人责任 | 100万元 | 赔偿被保险人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他人身体或财物损失而需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 |
签证补签费用补偿 | 500元 | 若签证被使领馆拒签,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于拒签之日起45天内,再次办理签证所需支付的签证费用,该签证国家需在保险单中列明。 |
旅行延误 | 1800元 | 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分子行为、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超售而导致该被保险人原计划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每5小时延误赔300元。 |
旅行取消 | 2万元 | 赔偿被保险人因以下备注中所列原因而取消旅程所损失的所有预付而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费用。事故原因:a.被保险人或某一特定人士(直系亲属、旅行旅伴)死亡,或被保险人或原计划同行旅伴遭受严重身体伤害;b.于旅行出发前七日内因旅行目的地发生暴动、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雇员罢工、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或发生突发性传染病。 |
旅程缩短 | 2万元 | 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旅行证件遗失、自然灾害、暴乱罢工、遭受意外身体伤害等情形而无法继续旅行而必须返回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时,保险公司将以保险单约定的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该次旅行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费用。 |
旅行家居财物保障 | 5000元 | 若被保险人在旅游期间,由于火灾造成其在境内经常居住地的室内家居财物的损失或损坏,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约定支付重新购置价或修补费用。每件/每套物品赔偿限额1000元。 |
保障期间的自动延长 | 最长10 天 | 若被保险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在保险期间已届满并逾期时未能回国,保险公司将免费自动延长本合同的保险期间。 |
1、投保前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部分,防止理赔时出现保险公司拒赔情况。
2、本保险计划的投保年龄为1周岁-80周岁。71-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 “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险金”的保险金额为上述保障计划中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3、未满18岁的未成人身故、残疾、烧伤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安盛保险承诺:如被保险人购买的本公司保险产品包含行李及随身财产、旅行行李延误、旅行者个人钱财及旅行证件遗失、旅行延误、旅行取消、旅行缩短保障的,在境外旅行期间发生以上保险事故的,且索赔总额在人民币3000元以下,且在回国后提出理赔,且理赔材料齐全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案。
5、本保险计划提供24小时全球旅行支援服务。如需要境外旅行咨询或需要援助,可拨打24小时国际救援热线:86-10-84685628。
6、本保险计划承保部分热门运动,如滑雪、潜水、骑马等,但滑翔翼、跳伞活动不承保。
7、本保险计划适用于法国签证的办理,承保区域除法国外还包括途经的申根国家,如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瑞士、马耳他及列支敦士登。
8、投保时,投保人有义务将该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保险金额、责任免除条款等向被保险人进行明确说明,并征得被保险人同意,方可投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不受此限。
9、 本保险计划由安盛天平保险有限公司承保,安盛天平保险目前在上海、北京、广东、深圳、浙江、江苏、四川、河北、湖北、山东、重庆、天津、广西、大连、山 西、云南、宁波、青岛等地设有18家分公司。您通过新一站购买的保险产品,后续变更与理赔事务均可由新一站协助您办理。
10、本保险计划仅承保被保险人从中国大陆境内出发的旅行,且必须于出行前投保。
- 保险条款
- 1、安盛天平卓越个人签证拒签补偿保险条款(安盛天平)(备-其他)【2014】(主)29号
- 2、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程缩短保险条款(安盛天平)(备-意外)【2014】(附)936号
- 3、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取消保险条款(安盛天平)(备-意外)【2014】(附)935号
- 4、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个人责任保险条款(安盛天平)(备-意外)【2014】(附)933号
- 5、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家居财物保障保险条款(安盛天平)(备-意外)【2014】(附)937号
- 6、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者信用卡遗失保险条款(安盛天平)(备-意外)【2014】(附)31号
- 7、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者行李及随身财产保险条款(安盛天平)(备-意外)【2014】(附)930号
- 8、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者个人钱财及旅行证件遗失保险条款(安盛天平)(备-意外)【2014】(附)932号
- 9、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行李延误保险条款(安盛天平)(备-意外)【2014】(附)931号
- 10、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延误保险条款(安盛天平)(备-意外)【2014】(附)934号
- 11、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紧急手机费用保险条款(安盛天平)(备-意外)【2014】(附)26号
- 12、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24小时全球紧急救助保险条款(安盛天平)(备-意外)【2014】(附)929号
- 13、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每日住院津贴收入保障保险条款-安盛天平(安盛天平)(备-意外)【2014】(附)928号
- 14、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医疗及相关费用保险条款(安盛天平)(备-意外)【2014】(附)927号
- 15、安盛天平旅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仅承保境外旅行批单(安盛天平)(备-意外)【2014】(附)923号
- 16、安盛天平旅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安盛天平(安盛天平)(备-意外)【2014】(主)70号
- 责任免除条款
- 1、安盛天平卓越个人签证拒签补偿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 2、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程缩短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 3、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取消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 4、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个人责任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 5、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家居财物保障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 6、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者信用卡遗失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 7、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者行李及随身财产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 8、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者个人钱财及旅行证件遗失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 9、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行李延误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 10、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延误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 11、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紧急手机费用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 12、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24小时全球紧急救助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 13、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每日住院津贴收入保障保险条款-安盛天平-责任免除
- 14、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医疗及相关费用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 15、安盛天平旅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安盛天平-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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