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需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3、注意事项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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