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保险公司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新闻 保险公司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成都平安人寿的网友 :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查看详情>

知识 保险公司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新一站保险网9月6日讯: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潍坊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时期可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单...查看详情>

案例 保险公司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英美法系国家的不可抗辩条款大多包含“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且保单生效(或签发)已满两年”的条件限制,其实践意义在于,防止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谋取保险金而故意拖延保险索赔至可抗辩期间届满,从而损害保险人利益。笔...查看详情>

拓展 保险公司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就在几天前,保险公司对10月1日新《保险法》生效前购买长期寿险合同的投保人能否享受新法保障还争议纷纷,上周最高人民法院紧急出台新《保险法》的第一个司法解释,明确在新保险法前成立的保险合同,若在新法实施后...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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