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美亚货物运输保险(出口)
美亚货物运输保险(出口)
  • 外资保险品牌
  • 专业的防损团队
  • 专业的理赔网络
美亚保险
备案名称
美亚货物运输保险(出口)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 电子发票
销量
63
投保须知
1、本产品可通过在线预约方式进行咨询和投保,请在预约页面填写真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本产品页面展示的条款为部分条款,最终以保险合同为准,请阅读并了解保险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部分。
3、投保指引
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承保:
货物从货仓至货仓的运输过程中因外部原因导致货物损坏、灭失;
共同海损损失及共同海损分摊;
为减轻或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而产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因承保风险导致的装卸费、仓储费和转运费。
4、本保险不承保任何自/至/经过阿富汗、巴尔干地区(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科索沃、马其顿、黑山、斯洛文尼亚、塞尔维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白俄罗斯、波黑、缅甸、古巴、克里米亚、顿涅斯克、卢甘斯克、民主刚果共和国、伊朗、伊拉克、象牙海岸、黎巴嫩、利比里亚、利比亚、北朝鲜、俄罗斯、卢旺达、寨利昂、索马里、苏丹、叙利亚乌克兰和津巴布韦的运输,以及在这些国家的境内运输。
5、对于自/至非洲国家、西亚、中亚国家、中美洲和南美洲国家、印度、巴基斯坦、越南、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的运输,本保险承保风险自/至港口装/卸货为始止。
第一部分美亚承保风险分类
货物
乐于承保:
谨慎承保:
不承保:
服装、纺织品(成品)、塑料制品、工具、家用电器消费品、玩具、文具、书籍、印刷品、音像盒带、非冷冻(冷藏)类食品等常规货物
新鲜蔬菜/水果、散装圆木/木材、散装油、糖(大宗)、冷藏食品/冷藏医药品、散装水泥、化肥、谷物、大豆、易燃易爆品、鱼粉、烟草、煤炭
贵重物品(有价证券、金条、现金、珠宝、抵押品等)、牲畜、活动物/植物、血浆、私人物品、生橡胶、原棉
航程
乐于承保:
谨慎承保:
不承保:
中国境内(西藏除外)航程往/返于中港澳、北美、欧洲(不含东欧)、东南亚、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的航程
往/返于西亚、南亚、中亚、东欧、南美、非洲的航程
往/返于(包括任何至/自美国抵制之国家或地区、联合国制裁之国家或地区)阿富汗、巴尔干地区、白俄罗斯、波黑、缅甸、古巴、民主刚果共和国、伊朗、伊拉克、象牙海岸、利比亚、利比里亚、北朝鲜、卢旺达、塞拉利昂、索马里、苏丹、叙利亚和津巴布韦的航程
运输工具
乐于承保:
谨慎承保:
不承保:
具备协会船级条款认可的船级社所认证的船只且船龄不超过25年的船舶、定期航班的飞机、全封闭的卡车/火车
具有船级的且船龄超过25年但不超过30年的船舶、半封闭式卡车、平板车
没有自航能力的船只、不具备协会船级条款认可的船级社所认证的船只、自有车辆运输、或者非具有合法营运资格专业承运人的车辆承载运输、船龄超过30年的船只
运输方式
乐于承保:
谨慎承保:
不承保:
全集装箱装载(FCL)
零担货物(LCL)
客户类型
乐于承保:
谨慎承保:
不承保:
生产厂家、贸易公司
物流公司、货代公司
个人投保
 
第二部分影响保险费率的因素
因素
通常对费率的影响
特别提示
年预计投保额
投保额越高,费率越低
年预计投保额即全年预计发货量总额。通常国内运输按100%销售合同价值计算,进出口运输按110%CIF价值计算
保险标的物
乐于承保货物,费率相对较低
了解货物的包装方式(如纸箱、纸箱外加托盘、木箱或裸装等)有助于核保判断风险
航程
乐于承保航程,费率相对较低
乐于承保航程承保仓至仓风险/谨慎承保航程一般承保港至港(即不含内陆运输)
运输工具/方式
乐于承保运输工具/方式,费率相对较低
 
每一运输工具每次运输量
责任限额越低,费率越低
单一运输工具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以客户估计的每一运输工具每次运输量为基础来设定,责任限额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费率。建议客户排除偶发的若干次发货量峰值,提供惯常的每一运输工具每次运输量。对于偶发的单一运输工具超限额情况,客户可提前申报,在取得保险公司确认后得到承保。
保单类型
年度保单费率较低
预约保单费率较高
年度保单操作简便,客户仅需每月定期提供上月的货运申报;采用预约保单,客户须于每次货物起运前向保险公司申报。通常仅针对乐于承保的类型客户选择年度保单的方式。
售后服务
货物运输保险-索赔指引
1.请谨记按照惯例,货物一经运抵目的地,并在送入仓库后,您应及时对货物进行开箱验货,检验货物是否与买卖合同的规定相符、是否发生了损失。否则,将对您日后损失责任的认定、确定损失程度和理赔索偿增加困难。
2.除非对货物已进行开箱检验并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否则任何情况下请勿对受损或短少货物签具“清洁收据”。如不能立即开箱检验或有任何怀疑,应在交接回单或相关文件上注明收货时表面状态看似妥当。
3.一旦发现或怀疑有货物灭失或损毁时,您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承运人或有关责任方,并在通知中注明您将在运输合同规定的时效内要求其负责。如系海上运输通知时限应为提货后三天内,航空运输则为提货后七天内。
4.收货时发现或怀疑有货物灭失或损毁不明显时:
a.要求承运人签发货损、货差证明、异状/短缺证明,或在提单/理货清单/收货记录上注明异状;
b.若集装箱在到货时发现损毁或其封箴被破坏或遗失,或与运输单中所载的内容不符时,应将具体情况记载在收货记录上并保持所有有瑕疵或不符的封箴以便保险公司确认。请确保理货员在理货单上已注明损坏或有差异情况并向理货公司索取该理货清单的原件。
c.立即向美亚保险授权的检验人员申请检验并与有关各方进行联合检验定损。
5.如发生盗窃、抢劫、故意损坏或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报告,并取得有关的证明。
6.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以防止事故所造成的损坏扩大。
7.立即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将事故和损坏的情况通知美亚保险(400-820-8858)或您的代理人。请详细填写意外事故报告表,并连同所有证明文件尽快交还保司理赔部。
8.理赔所需的证明文件:
a)正本保单/保险凭证/货物出运申报表
b)正本海运提单/空运提单/铁路货票/发货通知书/运输协议
c)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记录副本
d)销售合同/订购单
e)理货清单/交接异状证明
f)向责任方索赔函副本及其回复正本
g)索赔清单附详细说明表
h)附有货损照片的正本检验报告
9.为节省时间和简化手续,以下两种情况的货物损失,无需申请检验:
a)当估计损失金额在扣除免赔额后在US$1,000以内;
b)货物整件短少–取得船长签字认可的“货物短卸证明单”或港务局/装卸人签字认可的短交证明。
请被保险人同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
本指引仅为协助之用,并非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有任何混淆或不一致之处,应以保险合同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