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建立健全保险业惩防体系

中国保监会日前分别召开会机关部门负责人和直管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会议,要求保险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监会纪委书记陈新权表示,保险公司、会机关各部门和各保监局都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研究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未来五年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举措,切实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   陈新权认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定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促进保险业队伍建设。   具体而言,首先要更加注重预防的方针,把预防真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治本上下更大的功夫,坚持关口前移,惩治也要更加着眼于预防,要充分发挥惩治在治本方面的作用;   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把防治腐败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和监管业务中去,渗透到队伍建设中去,产险、寿险、中介等各领域,承保、理赔、资金运用等各环节,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等各方面,都要建立完善制度,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预防腐败的发生。   其次,要适应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进程,积极创新制度、体制和机制,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权、监管执法权、选人用人权等各方面的权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最后,要切实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制定具体措施,严格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规划》的全面有效落实;紧紧抓住阻碍保险业改革发展、影响保险行业形象、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探索有效解决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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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uden-guan20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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