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市社保比例

2016天津市社保比例
2016年,天津市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费比例为单位缴费工资的20%,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2%;医疗保险费比例为单位缴费工资的10%,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费比例为单位缴费工资的1%,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0.5%,单位缴费比例为0.5%;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由单位承担。这些比例是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确定的,具体数值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社会保险是保障职工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重要制度,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

新闻 2016天津市社保比例

  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调整2012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本次调整突出表现在,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和门(急)诊报销待遇、加大政府补贴力度等三项政策。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查看详情>

知识 2016天津市社保比例

5月20日讯: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增加职工现金收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我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查看详情>

案例 2016天津市社保比例

<P>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查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P><P>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查询</P><P>【还款进度】【贷款进度】【提取进度】</P><...查看详情>

拓展 2016天津市社保比例

6月30日讯: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按照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知,本市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相关政策作出调整: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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