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市五险一金

2016天津市五险一金
2016年,天津市实施了五险一金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些保险和公积金制度为天津市的职工提供了全面的保障,保障了他们的基本权益。

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退休后的生活质量,医疗保险则是为了应对意外医疗支出。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则是在职工遇到失业或工伤时提供经济援助。生育保险则是为了帮助职工应对生育相关的费用。

另外,住房公积金则是为了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这些五险一金制度的实施,有效地保障了天津市职工的基本权益,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也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新闻 2016天津市五险一金

  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调整2012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本次调整突出表现在,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和门(急)诊报销待遇、加大政府补贴力度等三项政策。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查看详情>

知识 2016天津市五险一金

6月13日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上了解到,本市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今年将从加快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完善医保报销政策等10方面推出34项政策,...查看详情>

案例 2016天津市五险一金

“我是宝坻区的,以前单位上的公积金,后来病退了,现在天津买房,怎么提取公积金。”市民张先生日前向本栏目询问自己的公积金提取问题。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解释该问题:“如果您已经正式退休可持本人身份...查看详情>

拓展 2016天津市五险一金

6月30日讯: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按照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知,本市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相关政策作出调整: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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