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镇职工医保

吉林市城镇职工医保
吉林市城镇职工医保是指吉林市城镇职工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城镇职工的医疗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吉林市城镇职工医保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具体缴费比例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参加吉林市城镇职工医保的职工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保障待遇。一方面,职工可以在医疗费用发生时,通过医保报销一部分费用,减轻经济负担。另一方面,职工还可以享受一些特殊的医疗服务,如门诊、住院、手术等。吉林市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条件主要包括:在吉林市城镇就业的职工,年满16周岁且未满60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职工等。对于参加吉林市城镇职工医保的职工来说,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非常重要。他们可以通过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或者咨询电话了解最新的政策动态,以及办理医保相关手续的具体流...

新闻 吉林市城镇职工医保

  目前,广泛开展的主要有四种形式的医疗保险: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四是商业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2000年...查看详情>

知识 吉林市城镇职工医保

自 2015年7月起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有了新的规定。一是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方面有新规定。在原来的15种病种的基础上,新增了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扩张性心肌病、克罗恩氏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脑中...查看详情>

案例 吉林市城镇职工医保

<P>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7月。下设八个处室和七个管理部。到2007年年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达44.56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6.15亿元.</P><P>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吉林市...查看详情>

拓展 吉林市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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