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提高
发布日期: 2012.05.28
导读:目前,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医疗费用的大幅增加,许多消费者都购买了医疗保险产品以及商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有所提高了,为城镇职工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记者从信州区医保局获悉,该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从本月开始调整,调整后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所提高。
根据调整方案,区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和已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5万元提高到3万元。区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特殊检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75%,特殊治疗、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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