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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人身保险

保监会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
为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通知明确,个人寿险保单支付的直接佣金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通知明确,个人寿险保单支付的直接佣金不得超过以下规定的标准:趸缴保费的直接佣金占保费的比例不得超过4%;期缴保费的直接佣金总额占保费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个人长期健康险业务直接佣金参照以上比率执行。另外,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代理协议约定向代理人支付佣金,佣金应采...
栏目:保险监管动态
保监会规范人身险电话销售
本报讯(记者张小乐)在日前发文规范财产险电话销售之后,中国保监会近日再次出手,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销售行为,要求各保险公司在明年6月30日之前,各自使用统一专用电话号码。  人身保险电话营销是指保险公司通过自建或使用合作机构的电话呼叫中心,以保险公司名义或合作机构名义致电客户,经客户同意后通过电话方式介绍和销售保险产品的业务...
栏目:保险监管动态
保监会规范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
也有专家认为,从佣金比例的差异可以看出,监管部门鼓励保险公司发展长期、期缴的保障型业务,这将有助于产品结构调整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市场上保险产品的缴费方式包括趸缴和期缴。趸缴即一次性付清保费,期缴是指分期支付保费。趸缴是寿险公司经营短期见效的有效...
栏目:保险监管动态
保险公司营销电话须统一号码
晨报讯各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号码在2011年6月30日前实现全国统一号码。昨天,保监会在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的通知》中予以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相开展电话营销业务;各公司电话营销专用号码应当逐步实现全国使用一个号码,在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多于一个号码的,要在2010年底统一到一个号码,2011年6月30日前实现全国统一号码;保险公司、代理合作机构...
栏目:保险监管动态
保险电话营销号码将统一客户明确拒绝不得再滋扰
本报讯保监会昨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的通知》要求,对客户明确拒绝再次接受电话销售的,应录入禁止拨打名单,不得再次滋扰。同时电话营销专用号码应于年底前实现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一个号码,明年6月30日前实现全国统一号码。  记者注意到,《通知》对电销扰民虽有禁令,却无具体的操作细则和处罚措施。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保险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陶存文认为,由于寿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都...
栏目:保险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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