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宝宝乐疾病住院保障 学生专款 —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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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16版)条款-(太保财险)(备-医疗)【2016】(附)32号
备案编号:(太保财险)(备-医疗)【2016】(附)32号
第一部分 基本条款
第一条 合同效力
本保险合同附加于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各类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依主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保险人审核同意而订立,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保险合同效力亦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保险合同亦无效,主险合同与本保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保险合同为准,本保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
第二条 被保险人
凡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四条 合同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保险合同即时终止:
一、主险合同无效、解除、终止或保险期间届满;
二、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三、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主险合同无效、解除、终止而导致本保险合同终止的,保险人向投保人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但保险人已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除外;主险合同按约定不退还保险费的,本保险合同也不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二部分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支出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报销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保险人对于每次事故的医疗费用,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80%的给付比例、或按保险单约定的免赔额及给付比例,在保险金额内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继续承担保险金给付保险责任,除另有约定外,住院治疗者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止,门诊治疗者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十五日止。
二、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按照本条约定对被保险人所负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以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本条保险责任终止。
三、本保险合同为费用补偿型保险合同,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除本保险合同外还可从其它保险计划(包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保险人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获得补偿后的医疗费用的余额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第六条 责任免除
一、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未列入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的,也适用于本保险合同。
二、下列情形或者下列费用,保险人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非因主险合同所列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治疗;
(二)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器官移植或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假眼、配镜等)的费用;
(三)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心理咨询或康复治疗的费用;
(四)被保险人在二级以下且非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的治疗费用;
(五)交通费、食宿费、生活补助费,及被保险人的误工补贴费。
第三部分 保险期间
第七条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单载明的起始日零时开始,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
第四部分 保险金的申请
第八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二)保险单原件;
(三)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级以上(含)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病理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疗仪器检查报告的医疗诊断证明、病历及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结算明细表和处方;
(五)事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六)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七)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保险金,并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二、保险人认为保险金申请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将及时一次性通知补充提供。
三、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并提出索赔申请后,应向保险人提交相关病历记录及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当赔付金额未达实际支出医疗费用的全额时,索赔申请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人申请发还收据原件,保险人在加盖印戳并注明已赔付金额后发还收据原件。
第五部分 其他事项
第九条 医疗注意事项
一、被保险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级以上(含)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意外伤害急救不受此医疗机构级别的限制,但经急救情况稳定后,须转入规定级别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被保险人因医疗条件限制,确需转院治疗,必须有转出医院主治医师以上级别人员签署的会诊报告及转院证明。
第十条 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指意外伤害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当时适用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及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不含以下费用:
一、按规定使用某些药品、进行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时,需个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
二、按规定转外就医需个人提高自负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
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以外的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
附加学生幼儿疾病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太平洋产险
备案编号:太保(备案)[2009]N140号
总则
第一条 本附加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附加于学生幼儿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被保险人应为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四条 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或保单约定的天数)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日后)因疾病住院治疗,保险人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照本保险合同所附的《住院医疗费用分级累进给付比例表》中的给付比例或双方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2、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满次日起,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3、本保险合同为费用补偿型保险合同,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除本保险合同外还可从其它保险计划或任何其他途径取得补偿,则保险人的给付责任以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可取得的各项补偿后的余额为限。
4、保险人按照本款约定对被保险人所负的疾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以保险单所载的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本款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第五条
一、因发生下列原因或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1、主险合同无效;
2、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患病,被保险人故意自致的疾病;
3、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二、保险人对下列费用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器官移植或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假眼、配镜等)的费用;
2、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心理咨询或康复治疗的费用;
3、被保险人在二级以下且非保险人认可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
4、各种间接损失,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生活补助费、误工补贴费等;
5、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
三、主险合同各项责任免除,也适用于本保险合同。
保险期间
第六条 与主险合同一致。
保险金额
第七条 本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由合同当事双方约定,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八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病理检查、化验检查、血液检查及其它诊断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住院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医疗费用结帐明细清单等;
5、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保险金,并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条款适用
第九条 本保险合同所记载事项,如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保险合同为准,未尽事宜,适用主险合同的规定。
其他事项
第十条 投保人不得要求单独解除本保险合同。若投保人解除主险合同,本保险合同一并解除,合同解除后,保险人参照主险合同有关规定退还本保险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释义
第十一条 本保险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住院:指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入住医院的正式病房进行治疗,并正式办理入院手续,不包括入住门诊观察室、家庭病床、其他挂床住院及不合理的住院。
续保:投保人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含)提出继续投保申请且经保险人同意的,视为续保。投保人在合同终止之日后第三十日后提出继续投保申请的,为新投保。
疾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生效后初次罹患的疾病。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住院医疗费用分级累进给付比例表》
不超过1000元(含1000元)的部分 |
55% |
1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部分 |
65% |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 |
75% |
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含30000元)部分 |
85% |
30000元以上部分 |
95% |
学生幼儿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2013版)条款-太平洋产险
备案编号:(太保财险)(备-意外)[2013](主)61号
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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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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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损伤导致极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20),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处于完全护理依赖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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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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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损伤导致重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34),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处于完全护理依赖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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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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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损伤导致重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34),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处于大部分护理依赖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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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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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损伤导致中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49),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处于大部分护理依赖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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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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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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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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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侧眼球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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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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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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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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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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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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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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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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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低视力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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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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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低视力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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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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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侧眼球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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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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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眼盲目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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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
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5°
|
2级
|
双眼盲目大于等于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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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
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10°
|
3级
|
双眼盲目大于等于3级
|
4级
|
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20°
|
4级
|
双眼低视力大于等于2级
|
5级
|
双眼低视力大于等于1级
|
6级
|
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60°
|
6级
|
一眼盲目5级
|
7级
|
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5°
|
7级
|
一眼盲目大于等于4级
|
8级
|
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10°
|
8级
|
一眼盲目大于等于3级
|
9级
|
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20°
|
9级
|
一眼低视力大于等于1级。
|
10级
|
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60°
|
10级
|
级别
|
低视力及盲目分级标准
|
||
最好矫正视力
|
|||
最好矫正视力低于
|
最低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
|
||
低视力
|
1
|
0.3
|
0.1
|
2
|
0.1
|
0.05(三米指数)
|
|
盲目
|
3
|
0.05
|
0.02(一米指数)
|
4
|
0.02
|
光感
|
|
5
|
无光感
|
外伤性白内障
|
10级
|
双侧眼睑显著缺损
|
8级
|
双侧眼睑外翻
|
8级
|
双侧眼睑闭合不全
|
8级
|
一侧眼睑显著缺损
|
9级
|
一侧眼睑外翻
|
9级
|
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
9级
|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且双侧耳廓缺失
|
2级
|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且一侧耳廓缺失
|
3级
|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
|
3级
|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双侧耳廓缺失
|
3级
|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一侧耳廓缺失
|
4级
|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且双侧耳廓缺失
|
4级
|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
|
4级
|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
|
5级
|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且一侧耳廓缺失
|
5级
|
双侧耳廓缺失
|
5级
|
一侧耳廓缺失,且另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
|
6级
|
一侧耳廓缺失
|
8级
|
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
|
9级
|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
|
4级
|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81dB
|
5级
|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
|
5级
|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
|
6级
|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
|
6级
|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41dB
|
7级
|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
|
7级
|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41dB
|
8级
|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
|
8级
|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41dB
|
9级
|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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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
|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26dB
|
10级
|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
|
10级
|
外鼻部完全缺失
|
5级
|
外鼻部大部分缺损
|
7级
|
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
|
8级
|
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
|
8级
|
一侧鼻翼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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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
|
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
10级
|
舌缺损大于全舌的2/3
|
3 级
|
舌缺损大于全舌的1/3
|
6 级
|
口腔损伤导致牙齿脱落大于等于16枚
|
9级
|
口腔损伤导致牙齿脱落大于等于8枚
|
10级
|
语言功能完全丧失
|
8级
|
胸部损伤导致心肺联合移植
|
1级
|
胸部损伤导致心脏贯通伤修补术后,心电图有明显改变
|
3级
|
胸部损伤导致心肌破裂修补
|
8级
|
腹部损伤导致脾切除
|
8级
|
腹部损伤导致脾部分切除
|
9级
|
腹部损伤导致脾破裂修补
|
10级
|
胸部损伤导致一侧全肺切除
|
4级
|
胸部损伤导致双侧肺叶切除
|
4级
|
胸部损伤导致同侧双肺叶切除
|
5级
|
胸部损伤导致肺叶切除
|
7级
|
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12根肋骨骨折
|
8 级
|
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8根肋骨骨折
|
9 级
|
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4根肋骨缺失
|
9级
|
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4根肋骨骨折
|
10级
|
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2根肋骨缺失
|
10级
|
咀嚼、吞咽功能完全丧失
|
1级
|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90%
|
1 级
|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75%,合并短肠综合症
|
2级
|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75%
|
4级
|
腹部或骨盆部损伤导致全结肠、直肠、肛门结构切除,回肠造瘘
|
4级
|
腹部或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切除,且结肠部分切除,结肠造瘘
|
5级
|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50%,且包括回盲部切除
|
6级
|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50%
|
7级
|
腹部损伤导致结肠切除大于等于50%
|
7级
|
腹部损伤导致结肠部分切除
|
8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损伤,且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
9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损伤,且瘢痕形成
|
10级
|
腹部损伤导致全胃切除
|
4级
|
腹部损伤导致胃切除大于等于50%
|
7级
|
腹部损伤导致胰完全切除
|
1 级
|
腹部损伤导致胰切除大于等于50%,且伴有胰岛素依赖
|
3级
|
腹部损伤导致胰头、十二指肠切除
|
4级
|
腹部损伤导致胰切除大于等于50%
|
6级
|
腹部损伤导致胰部分切除
|
8级
|
腹部损伤导致肝切除大于等于75%
|
2级
|
腹部损伤导致肝切除大于等于50%
|
5级
|
腹部损伤导致肝部分切除
|
8级
|
腹部损伤导致双侧肾切除
|
1级
|
腹部损伤导致孤肾切除
|
1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双侧输尿管缺失
|
5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双侧输尿管闭锁
|
5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缺失,另一侧输尿管闭锁
|
5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膀胱切除
|
5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尿道闭锁
|
5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缺失,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
7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闭锁,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
7级
|
腹部损伤导致一侧肾切除
|
8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
8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缺失,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
8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
8级
|
腹部损伤导致一侧肾部分切除
|
9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缺失
|
9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闭锁
|
9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尿道狭窄
|
9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膀胱部分切除
|
9级
|
腹部损伤导致肾破裂修补
|
10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
10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膀胱破裂修补
|
10级
|
会阴部损伤导致双侧睾丸缺失
|
3级
|
会阴部损伤导致双侧睾丸完全萎缩
|
3级
|
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睾丸缺失,另一侧睾丸完全萎缩
|
3级
|
会阴部损伤导致阴茎体完全缺失
|
4级
|
会阴部损伤导致阴道闭锁
|
5级
|
会阴部损伤导致阴茎体缺失大于50%
|
5级
|
会阴部损伤导致双侧输精管缺失
|
6级
|
会阴部损伤导致双侧输精管闭锁
|
6级
|
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输精管缺失,另一侧输精管闭锁
|
6级
|
胸部损伤导致女性双侧乳房缺失
|
7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子宫切除
|
7级
|
胸部损伤导致女性一侧乳房缺失,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
|
8级
|
胸部损伤导致女性一侧乳房缺失
|
9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子宫部分切除
|
9级
|
骨盆部损伤导致子宫破裂修补
|
10级
|
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睾丸缺失
|
10级
|
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睾丸完全萎缩
|
10级
|
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输精管缺失
|
10级
|
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输精管闭锁
|
10级
|
双侧上颌骨完全缺失
|
2级
|
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
2级
|
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
2级
|
同侧上、下颌骨完全缺失
|
3级
|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24枚
|
3级
|
一侧上颌骨完全缺失
|
3级
|
一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
3级
|
一侧上颌骨缺损大于等于50%,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
4级
|
一侧下颌骨缺损大于等于6cm,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
4级
|
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cm2
|
4级
|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20枚
|
5级
|
一侧上颌骨缺损大于25%,小于50%,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10cm2
|
5级
|
一侧下颌骨缺损大于等于4cm,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10cm2
|
5级
|
一侧上颌骨缺损等于25%,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10cm2
|
6级
|
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且伴发涎瘘
|
6级
|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16枚
|
7级
|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12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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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8枚
|
9级
|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4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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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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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骨缺损大于等于6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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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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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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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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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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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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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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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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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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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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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完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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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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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完全丧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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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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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完全缺失,另一手完全丧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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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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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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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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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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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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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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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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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两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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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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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一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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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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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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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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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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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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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上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1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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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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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上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4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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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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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肢三大关节中,因骨折累及关节面导致一个关节功能部分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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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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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盆环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8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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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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髋臼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8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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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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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盆环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6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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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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髋臼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6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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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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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盆环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4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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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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髋臼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4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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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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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盆环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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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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髋臼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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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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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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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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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下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8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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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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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两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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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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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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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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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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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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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下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6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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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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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足弓结构破坏大于等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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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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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足十趾完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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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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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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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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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足十趾完全丧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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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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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下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4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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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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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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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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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足十趾中,大于等于五趾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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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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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足五趾完全丧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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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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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足足弓结构破坏大于等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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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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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足十趾中,大于等于两趾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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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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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下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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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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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肢三大关节中,因骨折累及关节面导致一个关节功能部分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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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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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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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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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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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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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且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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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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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且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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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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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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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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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且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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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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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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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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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且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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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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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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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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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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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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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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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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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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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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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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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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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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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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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骨折脱位导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且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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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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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骨折脱位导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且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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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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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骨折脱位导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且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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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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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小于等于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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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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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且大便和小便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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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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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小于等于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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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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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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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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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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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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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小于等于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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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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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瘫(肌力小于等于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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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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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瘫(肌力小于等于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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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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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小于等于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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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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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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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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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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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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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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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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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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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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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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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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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瘫(肌力小于等于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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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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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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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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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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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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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瘫(肌力小于等于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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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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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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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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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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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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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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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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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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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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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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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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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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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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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且小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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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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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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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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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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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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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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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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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撕脱伤后导致头皮缺失,面积大于等于头皮面积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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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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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部皮肤损伤导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颈前三角区面积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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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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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24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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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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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2%,且小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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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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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部皮肤损伤导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颈前三角区面积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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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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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18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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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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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12cm2或面部线条状瘢痕大于等于2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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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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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6cm2或面部线条状瘢痕大于等于1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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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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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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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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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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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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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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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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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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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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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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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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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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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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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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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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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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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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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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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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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损伤导致腹壁缺损面积大于等于腹壁面积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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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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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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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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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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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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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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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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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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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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