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保险合同效力恢复注意事项
来源: 新华人寿网站 | 发布日期: 2011.05.03
1、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若为未成年人,则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同时如实填写被保险人的《健康告知书》(对于有投保人保障责任的险种,投保人也需填写);
2、投保人收到补费通知书后,应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交纳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3、对于失效超过两年的保险合同的恢复效力申请,我公司不予以受理,只允许进行退保操作。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 可保本市出行,每天1元
- 1周岁-85周岁;境内出游人士
- 查看详情 ¥1.00

-
君安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日常公共交通全覆盖,飞机/轮船/高铁,地铁/出租车...
- 出生满30天-85周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士
- 查看详情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