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长春:对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进行调整
发布日期: 2012.02.24
导读:据介绍,从明年开始,长春市职工的生育保险将惠及产妇、配偶和新生儿三方包括新生儿用药及新生儿抢救等费用都可由生育保险报销。
从吉林省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09年1月1日起,长春市将对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进行调整,届时新生儿的部分医疗费用也将纳入生育保险范畴,并可获得最高3000元的报销额度。
新生儿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则按最高支付限额支付。其最高支付限额为:正常产新生儿医疗费用最高为600元;剖宫产新生儿医疗费用最高为1000元;新生儿抢救费用最高为3000元。
此外,对于参保男职工无工作单位的配偶,如果符合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规定,那么其新生儿的医疗费用支付则按照规定标准的50%支付。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新一站优选户外运动保险
- 热门户外运动,意外/急性病医疗保障,24小时紧急救...
- 3周岁-65周岁;经常参与户外运动的活跃一族
- 查看详情 ¥3.00 起
- 美亚“万国游踪”境外旅行保障计划全球无忧计划(旅程延误可选)
- 航延可选3小时起赔,50万境外医疗,涵盖2019新...
- 1周岁-80周岁;适合境外旅游、商务出差、探亲访友等人士
- 查看详情 ¥162.0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