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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只转关系不转钱
发布日期: 2012.02.21
导读:从1月1日起,参保人员省内跨地区流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
省人社厅昨日下发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省内跨地区流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
省人社厅相关人员解释说,只转关系不转基金,目的是进一步优化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续经办流程,减少业务经办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但如果参保人员在2011年12月31日前已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仍按原规定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参保人员在省内办理转续后又跨省转移的,由最后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相应资金。
对因取消转移资金造成当地基本养老保险负担明显加重的地区,省里将适当调剂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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