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国寿赔款为患者减轻负担
发布日期: 2012.05.28
导读:时间灾难发生的时候,保险公司的赔款工作为患重疾的陈某缓解了经济上的负担。早些时候的保险为患者,为家属减轻负担,让他们在灾难之后得到关怀,对生活充满希望。
近日,中国人寿河北衡水分公司理赔工作人员来到深州市某小区,将6万元理赔款交到陈某手中,为患重疾的陈某缓解了经济上的负担。
陈某是河北省深州市人,52岁。2004年9月,陈某在中国人寿投保国寿康宁终身保险,每年缴费2940元,缴费期20年,保额3万元,身故保额9万元。如被保险人在投保一年后患重大疾病,诊断后将给付6万元,并免缴以后期间保费。疾病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痛,还有经济上沉重的负担。2010年10月份,陈某在河北省四院被诊断为宫颈癌。
2010年12月17日,经过一段时间治疗的陈某向中国人寿提出理赔申请。中国人寿衡水分公司迅速展开理赔调查,经查确属保险责任范围,故向陈某支付6万元理赔款,并免除陈某今后14年期间保险费共计41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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