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防癌险
终身防癌险
  • 终身保证续保
  • 高龄/慢病均可投
  • 保87种抗癌特药+送药服务
平安健康
备案名称
终身防癌险
承保年龄
出生满28天-70周岁
保险期间
1年(终身保证续保)
犹豫期
15天
最长等待期
90天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 专属顾问
销量
87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恶性肿瘤医疗费用保险金共享40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等待期90日满后经医院确诊初次罹患恶性肿瘤,在医院接受治疗产生的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指定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恶性肿瘤住院前后30日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按免赔额0元,如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1)赔付的保险金数额=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赔付比例A×赔付比例B:
a.一般情况下,赔付比例A为100%,但若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但在就诊时未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则赔付比例A为60%;
b.如就诊的医院属于《指定医院清单》中的医院,则赔付比例B为100%,如就诊的医院不属于《指定医院清单》中的医院,则赔付比例B为90%;
(2)在本合同1年的保险期间内,"恶性肿瘤医疗费用保险金"及"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400万元;
(3)在终身保证续保期间内,"恶性肿瘤医疗费用保险金"及"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800万元;
(4)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保险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的,按上述约定计算并赔付保险金,且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补偿后的余额。
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共享40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等待期90日满后经医院确诊初次罹患恶性肿瘤,对于其用于该恶性肿瘤且满足条件(详见投保须知)的特定药品,按免赔额0元,如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1)赔付的保险金数额=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赔付比例A×赔付比例B:
a.一般情况下,赔付比例A为100%,但若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但在就诊时未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则赔付比例A为60%;
b.如就诊的医院属于《指定医院清单》中的医院,则赔付比例B为100%,如就诊的医院不属于《指定医院清单》中的医院,则赔付比例B为90%;
(2)在本合同1年的保险期间内,"恶性肿瘤医疗费用保险金"及"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400万元;
(3)在终身保证续保期间内,"恶性肿瘤医疗费用保险金"及"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800万元;
(4)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保险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的,按上述约定计算并赔付保险金,且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补偿后的余额。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10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等待期90日满后经医院确诊初次罹患恶性肿瘤,在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暨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质子重离子中心)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按免赔额0元,100%比例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其中床位费限1500元/日):
(1)“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不包含手术相关费用、化学疗法、质子重离子治疗以外的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等其它治疗的相关费用;
(2)不论一次或多次进行治疗,均按上述约定赔付保险金,累计赔付金额以年度赔付总限额100万元为限;
(3)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单位、保险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的,按上述约定计算并赔付保险金,且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补偿后的余额。
投保须知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免责说明】本产品不承担因免责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责任免除”部分。
【保额说明】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本产品在同一保险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适用人群】
(1)“恶性肿瘤医疗费用保险金”保障和“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保障:被保险人(不含残疾人士)年龄须为出生满28天(已健康出院)-70周岁,身体健康,且在本保险合同生效日前365日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除外)居住满183天;
(2)“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保障:被保险人(不含残疾人士)年龄须为出生满28天(已健康出院)-70周岁,身体健康,且在保险合同生效日前365天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除外)境内居住至少240天;且若被保险人投保时不满1周岁,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除外)累计居住时间不少于自出生之日起至投保之日止累计日数的三分之二;
(3)投保人常住地须为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江苏、苏州、浙江、天津、辽宁(不含大连)、四川、重庆、河北、河南、湖北。
【投被保人关系】投被保险人须有可保利益,被保险人为投保人的关系选择仅限本人、父母(本人父母)、配偶、子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仅限父母为其投保)。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生效时间】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医院说明】
(1)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包含私立医院,公立医院的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vip部、国际部、国际医疗中心),不包括疗养院、护理院、康复中心、戒酒或戒毒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以及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
(2)保险公司指定的质子重离子医院为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暨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质子重离子中心。
【犹豫期说明】自您签收本合同或收到本合同电子保险单当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犹豫期后,若您申请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保险公司退还您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责任是赠送的,您申请解除合同时不会产生任何退费。
【等待期说明】本合同保险期限开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在投保后至等待期结束之日前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向您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的无等待期。
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个保险期间届满后60日内,按本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应缴的保险费,完成续保的,新的保险期间内无等待期。
【保险期间与保证续保】
(1)“恶性肿瘤医疗费用保险金”及“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保障续保规则
本主险合同是费率可调的保证续保型医疗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1年,保证续保至被保险人终身。保证续保期间自您首次投保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计算。在保证续保期间内,如您未明确声明不再续保,本主险合同将自动续保,但您需要在每一个保险期间届满后60日内按该保险期间届满时本保险的费率表足额缴纳应缴保险费,才能继续享有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主险合同和保证续保期间将一并终止,您在下列任一情形发生之后的投保或续保申请均等同于首次申请投保,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您的投保申请,即使保险公司同意了您的投保申请,您的保证续保期间和等待期也将重新开始计算:
a.您在投保时对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未做如实回答,即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b.您在本主险合同1年的保险期间内申请解除保险合同;
c.您在任一保险期间结束后60日内没有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的保险费。
d.保险公司向您赔付的保险金达到了保证续保期间内赔付总限额。
本主险合同属于费率可调型长期医疗保险,您保证续保期间内续保时应缴纳的保险费是不确定的,详见《平安长期个人癌症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第5条的约定和《终身防癌险产品说明书》
(2)“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保障续保规则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保障仅赠送一年,第二年起,在满足核保条件的情况下可自费购买。
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1年,非保证续保。保险期间届满后,若您要继续享有本产品提供的保障,您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交纳保险费并获得新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有可能不接受您的重新投保申请。
若保险期间届满时,本保险已停止销售,保险公司不再接受投保申请,但会向您提供投保其他保险产品的合理建议。
【满足条件的特定药品】特定药品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特定药品的处方必须由医院专科医生开具的属于被保险人当前治疗所必备的药品且处方药量不超过壹个月;
(2)药品处方开具的特定药品必须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该药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适应症相符合;
(3)购买药品前,使用药品的处方必须经保险公司的药品处方审核流程并按本主险合同约定的流程购药;
(4)处方开具的特定药品属于本主险合同《恶性肿瘤特定药品清单》内;
(5)特定药品必须自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药店购买,且购买票据必须出自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药店;
(6)被保险人的疾病状况,经审核,还未对处方药品耐药(耐药指肿瘤病灶按照RECIST(实体瘤治疗疗效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有进展);
本主险合同所称的处方,是指由专科医生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保险费率的调整】本保险是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您应缴纳的保险费可能在初始费率的基础上调整,但保险公司首次调整费率的时间不会早于本保险正式上市销售之日起满三年且每次调整费率的间隔时间不少于1年。
本保险的费率调整适用于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费率组别的所有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对不同组别的被保险人确定不同的费率调整幅度,分组方式根据您投保时或保费应缴日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和被保险人是否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等因素确定。保险公司不会因单个被保险人身体状况的差异实行差别化费率调整政策。
当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保险公司有权对本主险合同的保险费率进行调整:
(1)上一年度本保险赔付率≥85%;
(2)上一年度本保险赔付率≥上一年度行业平均赔付率-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生重大变化。
费率调整时,本保险不同费率组别会有相同或者不同的调整幅度,但单个费率组别每次费率调整的上限为30%。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开设分支机构地区销售并承保(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未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存在的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常见问题
投保本产品需要体检吗?
您好!保险公司不要求您提交体检报告,但您必须在投保时如实告知,否则有可能不能获赔。
本产品费率可调是什么意思?
您好!本产品属于费率可调型长期医疗保险,保证续保期间内,您续保时应缴纳的保险费是不确定的,详见《平安长期个人癌症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第5条的约定和《终身防癌险产品说明书》
终身防癌险,这款产品提供哪些保障?
您好!本产品提供“恶性肿瘤医疗费用保险金”保障(含住院医疗保险金、指定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住院前后30日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保障、“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责任”保障。其中“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保障是赠送的,保险期间为1年,非保证续保。
投保后是否可以退保?
您好!可以退保的。自您提交解除合同申请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终止。自您签收本合同或收到本合同电子保险单当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若您在犹豫期内申请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若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保险公司退还您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售后服务
 
 
三步理赔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理赔流程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30576
 
STEP1:理赔报案
下载“平安健康”APP,进行线上申请。
 
STEP2:提交资料
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准备并提交理赔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保全流程
 
STEP1:下载“平安健康”APP,进行线上申请。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完成后,保险公司会通知您保全结果。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保全小贴士
 
Q:多长时间能修改完成?若在修改完成之前出险怎么办?
A:不同保险公司由于审核流程不同,时效性也有较大差异,一般资料齐全10日内(休息日顺延)完成。新一站会全力为您跟进,争取尽快完成保单修改。
 
 
退保
 
保单生效前,本产品支持退保。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退保流程
 
STEP1:下载“平安健康”APP,进行线上申请。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保险公司扣除部分费用后(犹豫期内全额退款),退还剩余金额,具体金额需保险公司核算。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可以关注“平安健康生活”微信公众号或登陆保险公司官网http://health.pingan.com/申请获取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