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终身防癌险——客户告知书
该产品包含以下条款,请在投保前仔细阅读。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终身防癌险产品说明书-平安健康
本说明书中,投保人我们公司指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本保险为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在保证续保期间内保险费率有可能调整。
 
险种特色
终身保证续保:本保险为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可终身保证续保。
保障范围广:本保险为您提供恶性肿瘤医疗费用保险金、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最高每年可报销400万医疗费。
 
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保证续保期间内赔付总限额
人民币800万元
保险期间内赔付限额
人民币400万元
保险期限
1年
保证续保期间
首个保险期间开始日至被保险人终身
犹豫期
15天
保障区域
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
医院范围
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普通部
等待期
90天(续保无等待期)
恶性肿瘤医疗费用保险金
指定医院,100%赔付,非指定医院90%赔付(基本医疗保险罚则60%)
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
 
温馨提示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接受本主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就医治疗的,我们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3)核爆炸、核辐射与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4)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癌症包括BRCA1/BRCA2基因突变家族性乳腺癌,遗传性非息肉病性结直肠癌,肾母细胞瘤即Wilms瘤,李-佛美尼综合症即Li-Fraumeni综合症
(5)职业病或医疗事故;
(6)被保险人在保证续保期间开始前已经患有恶性肿瘤或者已经发生与恶性肿瘤相关的诊断、检查、医学咨询、治疗、服用药物的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8)各类医疗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鉴定、孕妇胎儿性别鉴定、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费用;
(9)各种医疗咨询和健康预测:如健康咨询、睡眠咨询、性咨询、精神和行为障碍治疗、心理咨询(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的精神和行为障碍以外的一般心理问题,如职场问题、家庭问题、婚恋问题、个人发展、情绪管理等);
(10)冒名住院、被保险人未到达医院就诊即代诊、不符合入院标准、挂床住院或住院病人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从医院确定出院之日起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11)被保险人接受实验性治疗,即未经科学或医学认可的医疗;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相关医疗费用,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未经医生建议自行进行的任何治疗或未经医生处方自行购买的药品;
(2)虽然有医生处方或建议,但恶性肿瘤特定药品清单外的药品、医疗器械或医疗耗材不是自开具该处方的医生所执业的医院购买的(以收费票据为准);
(3)未按照6.3.2条的约定流程购买的恶性肿瘤特定药品清单内药品;
(4)虽然有医生建议,但相关治疗和检查不是在医院进行的或相关费用不是由医院收取的(以相关医疗费票据为准);
(5)未被治疗所在地权威部门批准的治疗,未获得治疗所在地政府许可或批准的药品或药物;
(6)虽然有医生处方,但剂量超过30天部分的药品费用;
(7)所有基因疗法和细胞免疫疗法造成的医疗费用;
(8)除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关节之外的其他人工器官的购买、安装和置换等费用以及所有有源植入器械的购买、安装和置换等费用;
(9)各种因恶性肿瘤治疗造成的矫形及生理缺陷的检查、治疗和手术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乳房矫形等矫形手术费用;
(10)各种矫治和防护器械、各种康复治疗器械、假体、义肢、轮椅、自用的按摩保健和治疗用品等所有非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和非处方医疗器械的购买、租赁和置换费用。
 
保险费率调整
本保险是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您应缴纳的保险费可能在初始费率的基础上调整,但我们首次调整费率的时间不会早于本保险正式上市销售之日起满三年且每次调整费率的间隔时间不少于1年。
本保险的费率调整适用于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费率组别的所有被保险人,我们有权对不同组别的被保险人确定不同的费率调整幅度,分组方式根据您投保时或保费应缴日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和被保险人是否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等因素确定。我们不会因单个被保险人身体状况的差异实行差别化费率调整政策。
 
保险费调整的条件
当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我们有权对本主险合同的保险费率进行调整:
上一年度本保险赔付率≥85%;
上一年度本保险赔付率≥上一年度行业平均赔付率-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生重大变化。
说明:
1.赔付率=(本保险年度赔款金额+本保险年末未决赔款准备金-本保险年初未决赔款准备金)÷(本保险年度保费收入+本保险年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本保险年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行业平均赔付率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定期制作并发布。
 
保险费调整上限
费率调整时,本保险不同费率组别会有相同或者不同的调整幅度,但单个费率组别每次费率调整的上限为30%。
 
保险费调整流程
我们会每年回顾本保险的既往赔付率,如果确定对本保险的保险费率进行调整的,将在本公司主页(health.pingan.com)“公开信息披露”专栏“专项信息”项下的“长期医疗保险”栏目中,对本保险的保险费率调整情况进行公示,说明费率调整的原因及调整结果,并以本主险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您。在我们进行调整前,费率调整情况公示期不短于30日。对于公示期内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将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
 
投保人对于费率调整的权利、义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公示另有说明外,公示期满后,我们将对本产品保险费率进行调整。自费率调整之日(含)起:
1)对投保本保险的,您应当按调整后的费率交纳保险费。
2)对交纳续期保险费率的,自下一个保险费应付日起,您应当按调整后的费率交纳续期保险费,费率调整前已交纳的保险费不受影响。如果您不同意按调整后的费率交纳续期保险费,可于当前保单年度届满前向我们申请解除本合同或不再交纳下一保单年度的保险费。申请解除本合同或不再交纳下一保单年度保险费率可能会给您和被保险人带来一定的损失和风险。
 
投保举例
30岁的王先生2021年2月1日以有基本医疗保险的身份购买了《平安长期个人癌症医疗保险(费率可调)》首次投保的保费为143元,在不同的情景假设下,王先生之后20年各保单年度的保费举例如下:
保单周年日
保单年度
年龄
基准费率
当年调费幅度
当年应缴保费(单位:元)
情景一
情景二
情景三
情景一
情景二
情景三
2021/2/1
1
30
143
0%
0%
0%
143
143
143
2022/2/1
2
31
153
0%
0%
0%
153
153
153
2023/2/1
3
32
161
0%
0%
0%
161
161
161
2024/2/1
4
33
169
2%
2%
2%
172
172
172
2025/2/1
5
34
179
2%
2%
2%
186
186
186
2026/2/1
6
35
190
2%
2%
2%
202
202
202
2027/2/1
7
36
201
2%
2%
2%
218
218
218
2028/2/1
8
37
213
2%
2%
2%
235
235
235
2029/2/1
9
38
226
2%
2%
2%
255
255
255
2030/2/1
10
39
240
2%
10%
2%
276
297
276
2031/2/1
11
40
253
2%
2%
2%
296
320
296
2032/2/1
12
41
278
2%
2%
2%
332
358
332
2033/2/1
13
42
306
2%
2%
2%
373
402
373
2034/2/1
14
43
337
2%
2%
2%
419
452
419
2035/2/1
15
44
370
2%
2%
30%
469
506
598
2036/2/1
16
45
407
2%
2%
2%
526
568
671
2037/2/1
17
46
448
2%
2%
2%
591
637
753
2038/2/1
18
47
493
2%
2%
2%
664
716
846
2039/2/1
19
48
542
2%
2%
2%
744
802
948
2040/2/1
20
49
597
2%
2%
2%
836
902
1065
 
本公司声明:
上述投保举例仅为演示不同情景下的费率调整,不代表本公司对未来调整费率的预期,未来应缴的保险费是不确定的。特提醒您注意。
 
注:
情景一假设由于上一年度本产品的赔付率高于行业平均赔付率-10%,自第4年起开始费率每年上涨2%
情景二假设由于上一年度本产品的赔付率高于行业平均赔付率-10%,自第4年起费率每年上涨2%。第10年,由于上一年度本产品赔付率超过85%,该年度费率上涨10%。
情景三假设由于上一年度本产品的赔付率高于行业平均赔付率-10%,自第4年起费率每年上涨2%。第15年,由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生重大变化,该年度费率上涨50%。
任何情景下,年化平均费率调整幅度不会超过30%。
 
本产品说明书所载资料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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