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三险缴纳

2016年天津市三险缴纳
2016年,天津市实施了全面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项基本社会保险。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天津市的企业和个人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养老保险方面,企业和职工的缴费比例逐年递增,2016年的缴费比例为企业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而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分别为企业和个人各占一半。

通过这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天津市的社会保障水平得到了提高,为广大职工提供了更加全面和可靠的社会保障。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了经济和社会的双赢局面。

新闻 2016年天津市三险缴纳

  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调整2012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本次调整突出表现在,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和门(急)诊报销待遇、加大政府补贴力度等三项政策。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查看详情>

知识 2016年天津市三险缴纳

6月13日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上了解到,本市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今年将从加快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完善医保报销政策等10方面推出34项政策,...查看详情>

案例 2016年天津市三险缴纳

“我是宝坻区的,以前单位上的公积金,后来病退了,现在天津买房,怎么提取公积金。”市民张先生日前向本栏目询问自己的公积金提取问题。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解释该问题:“如果您已经正式退休可持本人身份...查看详情>

拓展 2016年天津市三险缴纳

6月30日讯: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按照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知,本市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相关政策作出调整: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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