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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社会保险法下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发布日期: 2012.04.26
导读:新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用人单位的权利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要求其提供相关的服务。义务一是交费义务。二是登记义务。三是申报和代扣代缴义务。四是告知义务。
(1)用人单位的权利。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要求其提供相关的服务。
(2)用人单位的义务。一是交费义务。养老,医疗,失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工伤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二是登记义务。三是申报和代扣代缴义务。四是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保费用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社会保险关系中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个人主要有以下权利;一是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二是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纳情况。三是向社保机构查询,核对记录要求社保机构提供有关服务。
(2)个人主要义务;一是缴费义务。二是登记义务,灵活就业人员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保险登记;失业人员持本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公共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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