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家庭保障(经典版)
备案名称
安福家庭保障(经典版)
承保年龄
3周岁-70周岁
保险期间
1年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销量
1096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 ||
房屋损失 | 20万元 | 保障被保房屋在保险期间内,如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外来物撞击,其主体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遭受损毁,按实际损失给付保险金。 |
室内装潢损失 | 10.5万元 | 保障被保房屋在保险期间内,如因火灾爆炸、外来物撞击、管道爆裂,其室内装潢遭受损毁,按实际损失给付保险金:(1)以上室内装潢,包括室内固定安装的各类附属设施设备,如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的管道、线路和设备、卫生洁具等;(2)因火灾爆炸、外来物撞击导致的损失,保险金分别不超过5万;(3)因管道爆裂导致的损失,保险金不超过5000元。 |
室内财产损失 | 11万元 | 保障被保房屋在保险期间内,如因火灾爆炸、外来物撞击、管道爆裂、室内盗抢,其室内的财产遭受损毁,按实际损失给付保险金:(1)以上室内财产,包括家具、厨房用品、床上用品、服装、文体娱乐用品和家用电器(不包含便携式家电);(2)因火灾爆炸、外来物撞击导致的损失,保险金分别不超过5万元;(3)因管道爆裂、室内盗抢导致的损失,保险金分别不超过5000元。 |
便携式家电损失 | 7000元 | 保障被保房屋在保险期间内,如因火灾爆炸、外来物撞击、管道爆裂、室内盗抢,其室内的便携式家电遭受损毁,按实际损失给付保险金:(1)以上便携式家电,包括便携式电脑、CD播放器、随声听、MP3播放器、电动剃须刀、照相机、摄像机及其他类似产品;(2)因火灾爆炸、外来物撞击导致的损失,保险金分别不超过2500元;(3)因管道爆裂、室内盗抢导致的损失,保险金分别不超过1000元。 |
现金及贵重物品损失 | 3000元 | 保障被保房屋在保险期间内,如因火灾爆炸、外来物撞击、管道爆裂、室内盗抢,其室内的现金及贵重物品遭受损毁,按实际损失给付保险金:(1)以上贵重物品,包括金银珠宝、玉器首饰;(2)因火灾爆炸、外来物撞击导致的损失,保险金分别不超过1000元;(3)因管道爆裂、室内盗抢导致的损失,保险金分别不超过500元。 |
房屋租赁补贴 | 2000元 | 保障被保房屋在保险期间内,如因火灾爆炸、外来物撞击、管道爆裂,导致房屋无法居住或出租,按实际租赁支出或租金收入费用给付保险金:(1)每日补贴不超过100元;(2)每次事故,补贴不超过10日。 |
意外伤害 | 3万元 | 保障家庭成员(3周岁至70周岁)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1)家庭成员可自选,每位家庭成员均分总保额,如承保3位家庭成员,每人保额为1万元;(2)身故,按全部个人保额给付保险金;(3)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4)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个人保额。 |
投保须知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 家庭财产保障
1. 家庭财产保障
(1)以下财产损失:
· 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字画、动植物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 手表、烟酒、食品药物、日用消费品、商业用品;
· 记录在纸张、U盘、硬盘等媒介上的照片、视频、文件等数据;
· 自行车、助力车、汽车等各类交通工具。
(2)生产经营的房屋、违章建筑、已连续超过60天无人照管的房屋、敞开式区域(未封闭阳台、庭院等)内的财物;
(3)行政司法行为;
(4)门窗未锁等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寄宿人员、雇佣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窗外钩物;
(5)室外管道爆裂渗漏;
(6)设计缺陷、质量问题、自然磨损、虫蛀鼠咬、霉烂氧化;
(7)装饰、装修、安装、搭建或维修施工;
(8)已由第三方补偿或赔偿的部分。
2. 意外伤害保障
(1)参加潜水、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热气球、跳伞、蹦极、探险、摔跤、武术、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2)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
(3)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4)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私自使用处方药;
(5)精神病、投保前已患有的残疾;
(6)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故意自伤或自杀、中暑、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