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产品包含以下条款,请在投保前仔细阅读。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家庭成员同时意外伤害双倍给付保险条款-紫金保险
注册号:C00013732322019122614791
总则
第一条  在投保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主险效力终止,本附加险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无效,本附加险亦无效。凡涉及本附加险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所有投保了主险的家庭成员(两位及以上)因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同一起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同时身故或达到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伤残等级的,保险人按照主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或残疾保险金后,再按同等金额给付本附加险保险金。
释义
第三条  释义
【家庭成员】:指法律认可的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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