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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爱康保重大疾病保险怎样如实告知?宽限期多久?

2021-12-15190次浏览
小新客服
宽限期是保险公司为缓解投保人的缴费压力而设置的一个有利于投保人的条款,当被保险人的资金出现困难没办法正常缴费的时候,宽限期就会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那么长生爱康保重大疾病保险的宽限期是多久呢?

一、长生爱康保重大疾病保险宽限期是多久?

 

投保人应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交费期间、应付日、交费方式等交付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投保人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在保险费应付日或应付日前交付以后各期保险费。如果到期未交付保险费,自保险费应付日的次日零时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给付保险金时须扣除已到期而未交的保险费。

 

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宽限期期满日保险费仍未交付的,保险合同自宽限期期满日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二、长生爱康保重大疾病保险怎样如实告知?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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