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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的职工工伤保险在哪里查询?南京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2022-06-0721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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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已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根据最新政策,新的工伤待遇标准如下: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调整,一级每月增加286元,二级每月增加213元,三级每月增加193元,四级每月增加188元。

调整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为:

 

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965/月的补足到2965/月;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800/月的补足到2800/月;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635/月的补足到2635/月;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471/月的补足到2471/月。

 

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其应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月增额的90%85%进行调整。

 

.南京的职工工伤怎么赔付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对于与职工工伤赔付有以下相关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南京的职工工伤保险在哪里查询

 

职工工伤保险的查询途径有多种,可以在社保中心查询、上网查询,也可以拨打电话进行查询。在社保中心查询,则可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社保中心工作大厅,请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上网查询则可以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再就是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通过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