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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金喜年年II两全保险分红型105%保险金怎么给付?免责条款有哪些?

2021-06-16221次浏览
小新客服
友邦金喜年年II两全保险分红型一经推出即受到很多人的热烈讨论,这款产品能保障至被保险人100周岁,投保年龄范围也广泛,0-60周岁都可以投保,那产品中所提到的105%保险金是怎么赔付的?免责条款有哪些?详见下文。

一、友邦金喜年年II两全保险分红型105%保险金怎么给付?

 

友邦金喜年年II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险金给付根据其风险责任的不同方面,赔付的比例也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若未满18周岁,则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已交保险费减去已给付生存现金这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已满18周岁,则按照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已交保费的105%减去已给付生存现金、基本保额这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一直生存,则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生存现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期满时仍然生存,则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金。

 

二、友邦金喜年年II两全保险分红型免责条款有哪些?

 

友邦金喜年年II两全保险分红型对于免责条款的约定明确载明,如果因为以下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若是发生上述第1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若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受益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若是发生上述除1之外的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该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