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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金祥裕终身寿险B款万能型有哪些保险责任?基本保险金额可以变更吗?

2021-11-021685次浏览
小新客服
阳光人寿金祥裕终身寿险B款万能型的保险责任覆盖哪些内容呢?基本保险金额是否可以变更?下文做了详细描述。

一、金祥裕终身寿险B款万能型的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主要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持续交费奖金和持续交费特别奖金的责任。

 

1.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保障期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身故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归零,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2.持续交费奖金:自保单第11个年度起,若投保人在交纳期交保费后符合一定的条件,保险公司将给付当期应交保险费的1%作为持续交费奖金:(1)自合同生效日起10年内的每一期应交保费都在约定交纳日前或者后6日内交纳;(2))以前各期期交保险费已交纳且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在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或其后的 60 日内交纳。

 

3.持续交费特别奖金:自合同生效日起10年内,若投保人每一期应交保费都在约定交纳日前或者后6日内交纳,再累计交满10年应交保险费时,保险公司将发放第 10 年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的10%。作为持续交费特别奖金。

 

二、金祥裕终身寿险B款万能型的基本保险金额

 

那么这款万能型终身寿险的基本保险金额是否可以变更?答案是可以的。以下情形将会引起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

 

1.追加保险费:在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追加的保险费之后,基本保险金额将按照追加保险费等额增加。

 

2.部分领取现金价值:在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的部分领取申请书后,基本保险金额按合同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3.在合同有效期内,在保险公司同意后,投保人可以申请增加或者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其中增加基本保险金额需要满足被保险人未满65周岁以及各期和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已交纳或已交满10年期交保险费的条件。增加和减少基本保险金额都需要在合同生效满1年后,且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变更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