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保险合同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2014.08.21
导读:问: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答:签订租房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
问:房屋投保方面该注意哪些细节条款答:合同陷阱、货不对板是购房者害怕但又经常碰到的情况,购房者与其期望发展商的善良,不如自己变得精明点:在签定购房合同时,要将自己的要求都变成白纸黑字写进合同中;在收楼时,要对照合同逐一验收,没有出入方可签字收楼。 鲁迅先生曾说过:...
房屋保险合同是什么?签订时要注意什么?让小编来为你解答。
房屋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特定房屋保险而签订的由投保人交纳一定保费、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协议,有保险单、保险凭证两种形式。
房屋保险合同一般都是定式合同,即由保险公司统一制定内容、格式的合同,投保人可以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一旦选定某一公司投保,则接受其全部条款,而不能自行约定,房屋保险合同也不例外,它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保险人、投保人的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等;
2、被保险房屋的地址,具体的市、区、街道、门牌号码等;
3、被保险房屋及附属设备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自行估算或按帐面价值计算);
4、保险金额(不得高于投保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实际价值);
5、保险责任,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
6、除外责任,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
7、理赔办法;
8、保险合同有效期间的起止日期;
9、保险费交付办法或保险储金交付、归还的办法。
投保人决定投保后,向有关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填写“投保单”。在这个过程中,投保人应认真审查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尤其是除外责任的规定,保险公司有附加条款的,一定要把附加条款看清楚,概念模糊的应请保险公司作出书面解释。在核实后,再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然后由保险公司发给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房屋保险合同即告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合问有效期终止时,投保人可申请续保,也可就此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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