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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福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靠谱吗?有哪些保障?

2021-05-14177次浏览
小新客服
重大疾病保险是保险种类中的一种,重大或疾病保险的保障力度很大,而且大多数都是一次给付性的,所以受到很多消费者的青睐。今天要介绍的长城福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就是其中一款产品,现在我们就来看看它的保障内容有哪些。

 

长城福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保障内容?

 

1、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保险人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罹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返还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同时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三者中的最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终止。

 

1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该重大疾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该重大疾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该重大疾病时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

 

如果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合同约定的除恶性肿瘤外的其他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上述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按上述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的现金价值即降为零,同时本主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均终止。

 

2、轻症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罹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返还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同时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确诊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就该种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以三次为限,当累计次数达到三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3、中症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罹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返还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确诊时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