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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附加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什么?什么是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2021-05-16617次浏览
小新客服
很多人都知道重大疾病保险是一种保障被保险人因患有重大疾病而带来的经济损失的一种保险,但是什么是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泰康附加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什么?今天的文章就来看一看。

 

一、什么是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是指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保障的重大疾病保险。终身保障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指的是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纪(比如100周岁)时,保险人需要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随之终止。一般情况下,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为风险较大所以费率也会相对较高。

 

二、泰康附加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基本信息介绍

 

1、所属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特色:泰康附加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它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42种重大疾病保障。

 

3、投保年龄:0至70周岁

 

4、缴费期间:与主合同相同

 

5、保险期限:与主合同相同

 

三、泰康附加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什么?

 

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将按照投保人已交纳的附加合同和主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如果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或者在合同生效(若曾复效,那么自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将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数额为被保险人重大疾病初次确诊之日,主合同项下的身故保险金数额。

 

对于附加合同项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主合同项下的身故保险金、高残保险金,保险公司只给付其中的一项。在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如果主合同项下有借款或者其他未还款项,那么保险公司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必须依主合同的有关规定从附加合同项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中扣除主合同项下的所有欠款及应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