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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你知道吗?

2020-12-26339次浏览
小新客服
保险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在合同面免责范围内都是保险公司不保障的吗?详细内容就来和小新一起了解下吧!相信在看完本篇文章之后一定可以带给你更多知识!

一、保险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内容: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同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二、保险常见免责条款有哪些

 

目前在保险行业中,比较常见的免责条款主要有:

 

(1)因战争、军事行动、叛乱、罢工、暴动和核辐射等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2)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3)因被保险人的吸毒、酗酒、聚众斗殴及犯罪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4)投保人、被保险人对投保时的告知事项有隐瞒或欺骗行为;

 

(5)艾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6)于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自残。

 

不过,以上情形均为参考,具体相关内容还是要看投保人所购买保险产品的具体合同规定为准。

 

三、保险免责是不是就不保吗

 

在保险合同中,免责情形标明了不在保险产品保障期间内的所有情况,所以保险合同中所有的免责情形都是不在产品保障范围内的。另外,在投保的时候也尽量选择免责情形较少的保险产品,可以让自己的保障权益更加的完善。

 

四、保险免责期是什么意思

 

保险免责期也就是产品的等待期、观察期。若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生效起的一定时间内不幸出险,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保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