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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有哪些保险责任?有什么特色?

2021-11-222586次浏览
小新客服
买保险的时候我们要仔细看一款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有哪些、保障期限是多久、免责条款有哪些,这些都是不能忽略的,综合考虑下的选择才是最适合自己的。今天的文章我们来看一下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有哪些保险责任。

一、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有哪些保险责任?

 

1、特别生存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本合同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给付特别生存金。

 

2、关爱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关爱金。

 

3、福寿金

 

自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福寿金。

 

4、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5、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与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自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不包括被保险人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6、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保险公司按上述第五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有什么特色?

 

通过前面的保险责任我们可以看到这款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非常全面的,除了保障全面,它还有以下几个特点:

 

1、该款产品即交即领,而且具有高额的返还;

 

2、这款保险产品的福寿年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自由选择;

 

3、这款保险产品具有多重领取,对消费者来说是性价比非常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