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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保什么?责任免除条款有哪些?

2021-06-25474次浏览
小新客服
平常常说的保费豁免指的就是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达到某些特定的情况时,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缴纳后期保险,但保险仍然有效。本文以招商信诺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为例,看看这款产品保什么,以及不保障的情形。详见下文。

一、招商信诺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保什么?

 

招商信诺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是保险费豁免,其约定是,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保障期间内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全残的情况下,或者经医院确诊合同定义的重疾,可以豁免后续主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二、招商信诺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有哪些?

 

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或患有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主合同被保险人对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被保险人精神和行为障碍;

 

4、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自我伤害;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如果是因为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该附加合同效力终止,同时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未还款项后的余额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按照规定处理。

 

如果是因为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或患有重大疾病的,该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该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未还款项后的余额。

 

三、招商信诺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投保须知

 

1、投保范围:

 

年龄在20-55周岁的该附加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的投保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该保险。

 

2、保险期间:

 

该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的缴费期间相同。除了其他约定外,该附加合同的生效日期与主合同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