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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都会安泰提前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免责哪些情形?

2021-06-23206次浏览
小新客服
附加都会安泰提前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是中美联泰大都会保险推出的一款专属健康保障产品,产品推出时引起了不少消费者的关注和热议,那这款产品到底值不值得买呢?免责哪些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一、附加都会安泰提前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附加都会安泰提前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还是非常不错的,作为一款附加的重大疾病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多达60种重疾和40种轻症保障,且只要确诊重疾就可以返本,性价比还是很高的。

 

产品的投保也比较灵活,对于投保年龄的限制为0-65周岁,在这个年龄范围内的大都可以投保该产品获得保险保障,缴费方式和保险期限都可以与保险公司约定。

 

并且,该产品在风险责任中对于重疾和轻症的约定中包含了不少常见高发的疾病,对于保险金的给付也是采取确诊即赔的方式,具体可以参照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

 

二、附加都会安泰提前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免责哪些情形?

 

附加都会安泰提前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在保险条款中明确载明,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进行手术或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急诊和医疗服务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由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病毒;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若是发生上述第1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进行手术或身故的,该附加合同效力终止,若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共公司将按照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主合同及该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是发生上述除1之外的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进行手术或身故的,则该附加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主合同和该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